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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机票旅客信息遭泄露 东航和去哪儿网被判道歉

2017-03-28 17:33   来源: 央广网   编辑: 肖凌霄   责任编辑: 马兰

央广网北京3月2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购买机票后,接到陌生短信通知“航班被取消、联系某某号码进行改签”这样的诈骗手法,已经被媒体报道过多次了。北京的律师庞先生就在2014年,从北京前往泸州遇到了一起类似的诈骗,好在庞律师在与骗子联络后,及时识破了骗局,但他认为,通过去哪儿网购买的东航机票,却泄漏了个人信息,隐私权遭到严重侵犯。

为此,庞先生将去哪儿网和东方航空诉至法院。近日,该案做出二审判决,认为两家公司存在泄漏个人隐私信息的高度可能,判决对庞先生进行公开道歉。

2014年10月,北京律师庞先生委托助理通过去哪儿网预定了北京往返四川泸州的东方航空机票,预留的联系人信息也是助理的。可是庞先生刚抵达泸州,就接到了一条“返程航班机械故障,请联络某号码进行改签”的短信,“把我的名字、航班号、还有航班的起飞、落地时间都写上,说你这个航班因为机械故障要取消了,让马上致电一个400的电话,然后让你退票、或者后续的事宜。”

在进行联络后,庞先生觉得对方语气奇怪,随即又与东方航空的官方电话联络,发现回程航班正常。可是第二天等庞先生打算返回北京时,突然又接到东方航空通知,说航班取消,原因,居然和骗子说的一模一样。

在庞先生看来,“这个事情其实挺可怕的,骗子竟然会未卜先知,我的信息被收集了,作为航空公司和咱们的平台,它对我的个人信息有一个保护的义务,这个锁定太明显,如果说信息泄露的话,也只有他们才有可能把我的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或者骗子公司。”

随后,庞先生将去哪儿网和东方航空告上法庭,要求在其各自的官方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公开赔礼道歉,另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北京海淀区法院一审认为,无法确认去哪儿网和东航存在泄露信息的侵权行为,驳回了诉讼请求。之后庞先生不服判决,进行上诉。昨天,北京市一中院做出二审判决,认为现有证据表明,“去哪儿网”和东航公司存在泄露庞先生个人隐私信息的高度可能,故应当承担侵犯隐私权的相应侵权责任。改判去哪儿、东航两公司在判决生效10日内在其官方网站首页以公告形式向庞先生赔礼道歉,同时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对于判决,去哪儿网公关部向记者表示,他们尊重法院判决,但不认可,因为没有直接证据可以证明去哪儿网存在泄漏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

去哪儿网公关部彭晓明提出,“二审法院仅凭一些媒体报道就推定东方航空和去哪儿网存在泄露用户隐私的可能,根据所谓‘高度盖然性’原则判决去哪儿网在这起用户信息泄露事件中存在过错,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我们将向更高级别的法院提起再审。但在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问题上,去哪儿网会一如既往地采用严密的保护机制,同时继续加强旅客端的告知提醒。”

去哪儿网强调,他们通过了国际认证的安全标准,去哪儿用户所存储的卡号、手机号等隐私都处于加密状态,而民航旅客的个人信息流转链条却很长,“除了购票平台外,代理人、航空公司、中航信甚至保险公司、租车平台,都被牵涉其中。去哪儿网也恳请相关监管部门加大对信息贩卖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去哪儿网愿意与监管部门以及航空公司一起,加强对用户信息安全的保护,履行企业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截止记者发稿,东方航空公司,尚未对记者作出回应。对于这起诉讼,作为律师的庞先生说,他就是想通过这起诉讼明确,到底谁该为旅客的隐私负责,也希望能给未来起到示范作用,明确信息保护的主体责任。

原标题:买机票旅客信息遭泄露 东航和去哪儿网被判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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