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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高校设立“失物招领费” 用于对捡拾者的奖金

2017-04-10 08:55   来源: 北京青年报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马兰

学生爆料截图

认领丢失物品需要交费,四川传媒学院近日设立的“失物招领费”在学子中引发争议。日前,该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孙浩睿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学校并非强制收费,收取的费用将作为对捡拾者的奖金。对此,法律人士表示,制定失物招领收费的规则不违法,但如果校方强制收取,则涉嫌侵犯学生财产权,是违法行为。

网曝

到保卫处认领丢失手机需缴费10元

近日,四川传媒学院有学生在网上爆料称,自己陪同学去学校保卫处认领丢失的手机时,保卫处的人员称需要登记并收取费用,且不同手机要分品牌收费,苹果手机要收费10元。

四川传媒学院一位学生告诉北青报记者,他没有丢过东西,但身边一位同学确实曾因丢了一部苹果手机,向学校保卫处交了10元的“失物招领费”。关于是否知道学校设立了“失物招领费”,这名学生称“开学第一节课院长就在会议上说过”。

4月7日,四川传媒学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孙浩睿告诉北青报记者,学校设立“失物招领费”, “一方面是对拾金不昧行为的肯定,另一方面是想利用这种方式给同学提个醒,一定注意保管好自己的东西”。

孙浩睿向北青报记者解释,“失物招领费”并不是强制对学生收取的,“如果学生不愿意承担这部分费用,则由学校来承担”。

对于学校设立“失物招领费”。有网友表示理解,认为学校的出发点是好的,也有人认为 “物归原主是规则”,不应该收取费用。此外,也有网友表示,“收钱不重要,重要的是收的钱怎么用,怎么做到透明化?”

校方

学生和校方各承担50%的奖励费用

孙浩睿介绍说,学校从2006年开始实行给予捡拾人员奖励的制度。捡到丢失物品的主要是学校的保洁员和后勤人员,也有部分学生,这些群体也是奖金的获得者。而学生丢失的物品涵盖了手机、U盘、充电宝以及没有拆封的快递等等,“一般是丢在教室里,校园的干道上,也包括食堂的桌子上”。

“2014年的时候,我们发现有一个很极端的例子,有一个同学一天之内丢了三样东西,三次到保卫处找他的东西。我们觉得同学们在保护个人物品的意识上可能确实不是很强,所以决定象征性地提倡学生自愿承担一半的奖励费用。”

孙浩睿介绍,如果丢失的是价值1000元以下的物品,捡拾者可以获得 10元的奖金,其中“学校要承担5元,提倡学生承担5元”。而如果丢失的物品价值在1000元以上,提倡学生承担10元的奖金。

孙浩睿称,设立“失物招领费”之前,学校最多一个月能奖励给捡拾者8000元到9000元。设立之后,今年开学至今,奖励金额不到2000元。“现在在学校里丢的东西基本都能找到,而且大家都有一个意识,丢了东西到保卫处去找”。

对于学校收取的“失物招领费”的具体流向,孙浩睿称,“保卫处收完学生自愿交的这部分钱以后,会把钱交给后勤,后勤根据数量再跟财务报备,领导签字之后再支付另外百分之五十的钱,最后一起把钱支付给捡拾人员,按月付钱。”

原标题:四川一高校设立“失物招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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