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女司机开共享汽车酿事故 磕坏奔驰修了近7万元

2017-05-02 22:05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我可能是共享汽车在成都的第一例事故受害者。”看到成都商报关于“开共享汽车撞人致一死一伤”的报道后,杨先生心里想到。

4月11日,他开着刚刚提车8个月的奔驰车回家,在小南街附近遭遇事故:一辆共享汽车撞上路中间护栏和铁墩,护栏和墩子撞上了杨先生的车左前部。事故认定书确认,共享汽车的驾驶员负全责。

事件中,仅奔驰车的修理费用就达6.98万,当时驾驶这款“gofun”共享汽车的苏女士表示,自己是第一次使用,她的经济能力并不能支付损失。“公司方曾称会垫付相关费用。”苏女士表示。不过,直到5月2日,杨先生的车还停在4S店不能开走,因为修理费用尚未支付。

(1/3)

▲肇事的共享汽车

共享汽车撞围栏,对向奔驰车遭殃

提车8个月后,4月11日下午4点半,杨先生开着自己的奔驰车回家。车行驶至小南街时,“对向车道一辆车突然撞上路中间的隔离护栏和铁墩”,杨先生回忆,接着铁墩和护栏撞上了自己车的左前部位。他向记者出示的一张事故现场照片显示,奔驰车左前方破损并有脱落,距离奔驰车不远处的路中间,停着一辆小汽车,车旁边的围栏、铁墩散落在路面上。

杨先生告诉记者,奔驰车被送到4S店维修,“优惠后的维修费用为6.98万元。”

记者注意到,肇事的这辆小汽车尾部印有二维码,并写着“扫码即送3小时租车”的字样,附带的400电话经查询为Gofun出行分时租车的联系方式。

(2/3)

▲车被撞坏,奔驰车主很是心塞

当事司机:首次开“共享汽车”,经济能力不足赔偿

事发现场,一男一女站在小汽车旁,“女子是当事司机。”杨先生介绍。

“我的驾照拿了5年了。”事故中小汽车的司机苏女士向记者表示,当天由于限号,自己工作的地方有这款“共享汽车”的取还点,“我才第一次使用了这个车。”苏女士向记者回忆,“事发时车子距离隔离栏太近,撞到后我没来得及打方向。“事发后,我也在联系朋友,准备筹钱赔偿。”苏女士表示,自己的经济能力不足以支付赔偿。多次和Gofun出行的运营人员沟通后,苏女士称,“工作人员曾跟我说,可以垫付相关的赔偿费用,不过需要向总部申请。”

(3/3)

▲受损的奔驰

Gofun分时租车:垫付的维修费3天内到账

事情发生了大半个月后,5月2日,杨先生的车还停在4S店内,“因为没有支付维修费用,还不能开走。”

“租用人全责的话,行业惯例是租用人垫付维修费用。”Gofun出行分时租车的运营公司公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事发后,由于当事司机苏女士不同意垫付相关费用,“公司已经启用特事特办的处理流程,垫付的维修费正在申请中,”2日下午她表示,“预计三天内能到账。”

另一方面,她也告诉记者,苏女士下单时选择了“不计免赔”的服务,“选择了该服务,我们承诺,20万以内的损失全额赔付,包括公共设施。”

律师观点:应由共享汽车的驾驶员承担责任

“交警部门认定共享汽车的驾驶员负全责,就应由她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表示,车辆的经营方类似于租赁汽车的出租方,原则上不承担责任。“除非没有购买相应的保险,或者年检不合格等情况。”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认为,杨先生车辆的损失主要由共享汽车的驾驶员承担责任,“但如果是驾驶员与共享汽车公司的协议里有相关约定的,则可以按协议约定进行赔偿。”同时,他表示,如果是因为车辆本身的问题造成的事故,则应由公司承担责任。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彭亮 摄影记者 刘海韵

原标题:成都女司机开“共享汽车”酿事故 磕坏奔驰修了近7万元负全责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本日 本周 本月
关注排行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