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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监控视频直播引热议 谁有权监控我的隐私?(2)

2017-05-11 10:07   来源: 人民网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马兰

视频监控融入生活

规范管理亟待加强

“在商场购物时钱包被人偷了,能不能查到监控找到小偷?”

“家里请了保姆照顾老人和孩子,要不要安个摄像头?”

在“眼见为实”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用视频监控监督和保障生活。根据《中国安全防范行业年鉴》(2015年),2015年安防企业年总收入达到4900亿元左右,较上一年增长12.6%,其中相当的比例来自视频监控。

随着智能家居的发展,对视频监控的需求从公共场所延伸到私人领域。点开某电商平台的“爆款”家庭监控摄像头页面,该产品近一个月销量高达2.8万台,累计评价近18万条。

与日俱增的摄像头背后,是由摄像头拍摄下的海量视频内容。如何保护这些内容的安全,如何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去年底,公安部发布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了公民隐私保护问题。各地区也早已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杜绝监控视频非正常流出和传播。以内蒙古为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需要调取由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图像信息数据,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遵守调取和复制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规定。”内蒙古公安厅科技信息化总队图像支队负责人银国瑞介绍。

刘文杰建议:“这方面的立法还亟待加强。应加大规范公共场所摄像头的安装、维护和利用,对其采集的信息应由专人管理,对信息的利用应当经过专门程序,对于过期的信息应进行销毁,既服务于公共安全,又不侵犯公民的行动自由。”

对于安装在私人场所的摄像头,目前还缺少有效的管理,只能依靠用户和相应平台负起责任。“水滴直播”近日发表声明,重申用户需经实名注册才能开通监控视频直播,直播开通前还要点击确认“自愿公开摄像机,摄像机所拍摄的内容无任何您或他人的个人隐私,并确保拍摄内容健康,不触犯法律”。直播平台能否切实规范管理,还需拭目以待。(本报记者 许 晴)

原标题:校园视频监控直播引热议 谁有权"监控"我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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