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6月3日电 2005年金苏必刑满释放后,吸纳当地20余名闲散人员形成黑社会组织。多年来该组织通过插手工程项目等多次实施暴力违法犯罪。而金苏必作为首要分子,涉罪十宗。
3日,记者从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审理了这起特大涉黑案。法院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7万元(人民币,下同),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
2005年8月4日,金苏必刑满释放后,在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一带先后网罗、操纵了一大批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以金苏必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被告人卢建隆、鲁建胜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组织成员统一认金苏必为“老大”,并服从其领导和管理。当组织成员的行为有损金苏必威望、利益时,相应成员会受到责骂、训斥、甚至殴打、疏远。为逃避法律责任,金苏必还指使他人为自己顶罪。
为攫取非法暴利,金苏必及其组织成员插手温州鹿城区仰义街道一带工程建设项目。2011年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一带大开发,大量工程建设项目相继开工。金苏必先后成立林俊建材经营部、担保公司,并控制仰义街道文武、潘岙等工地,通过拦车、阻止施工等暴力、威胁手段,强行承包工程建设项目或抽取一定比例利润,相关施工方慑于该组织的势力,只好同意。
向金苏必及其组织交纳“抽头”,成了当地工程项目进驻仰义一带的“潜规则”。而非法得来的利益由金苏必控制、分配,一部分发给组织成员作为好处费,形成了以“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运行模式。
为树立威信、打压对手、称霸一方,金苏必及组织成员经常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006年以来,该组织先后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恶劣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温州市鹿城区仰义一带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为显示地位,被告人金苏必及其组织还对一些与其有矛盾的村民,通过往住宅放蛇、挂死狗等手段进行打击报复、欺压、侮辱。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共28名被告人涉10宗罪。首要分子金苏必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串通投标罪、妨害作证罪等。
据此,法院对金苏必作出如上判决。同时该案有6人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九年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刑罚。(完) (见习记者王刚通讯员岳思轩)
原标题:浙江温州审判28人特大涉黑案 首犯涉十宗罪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