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自6月20日起,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按照公安部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相关部署,稳步、有序落实机动车号牌改革相关工作。
扩大可使用原车号牌号码业务范围。在原仅办理转移、注销业务才能使用原车号牌号码的基础上,新增办理迁出业务也可使用原车号牌号码。将原车主购买新车才能保留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扩大至购买二手车也可以使用原车号牌号码。(办理以上业务也可以申请使用新的号牌号码。)
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将现行的必须使用原机动车三年以上可以保留该车号牌号码的要求,调整为使用一年后即可以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6月20日间,已办理转移、注销、迁出业务的车主,如使用原机动车未满三年,但超过一年的,可以享受自业务办结日起,6个月的保号政策。)将现行的保留原号申请时限由自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迁出后6个月内提出,调整为一年内可以提出(仅适用于2017年6月20日后办理转移、注销或迁出业务的车辆)。
拓宽群众选号渠道。提供小型汽车互联网自编自选和公安窗口随机选号两种选号方式,车主可根据自身喜好自愿选择选号方式。小型汽车公安窗口随机选号由“20选1”扩大为“50选1”。
推行号牌现场制作发放。目前,全市已设立了10个号牌现场制作点,方便群众就近领取号牌,减少往返负担。
原标题:成都购买二手车也能用原号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