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陈军辉看来,“治霾十条”具有4个方面的突破。“首先,措施有侧重点,其中提出的要取缔9400家以上‘散乱污’企业便是重点之一。相较以往,成都越来越重视‘散乱污’企业的‘污染力’,这条措施将有效降低此类企业对空气的污染。其次,措施明确提出要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分类治理。我们知道挥发性有机物是产生臭氧污染的关键物质之一,措施‘重点关注’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而非‘一把抓’,便体现出措施的针对性。同时,措施关注到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包括一些工程机械等产生的污染,将对它们开展调查工作,这又是个大的突破。另外,面临既要经济发展又要‘绿水青山’的形势,成都的压力可谓相当之大,削存量、减增量便是成都治理污染的首要任务。在这样的情况下,成都出台‘治霾十条’表明着一种决心和信心,其中‘冬病夏治’、‘错峰生产’等治理理念和思路具有创造性,起着先导先试的作用,对其他城市也有借鉴价值。”
最后,她特别提到,治霾是一场“持久战”,并非一朝一夕的事,也不是政府一方的事,希望企业、市民等社会各界都能参与到其中。成都商报记者 李彦琴
原标题:“治霾十条”具有4个方面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