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不是说唱不好国歌就违法”
于海,全国政协委员、原解放军军乐团团长,连续十年提案聚焦国歌立法。
北青报:您用十年呼吁为国歌立法的原因是什么?
于海:国旗法、国徽法20多年前就有了。当今社会对国歌不尊重、亵渎甚至侮辱的现象非常多,我觉得有必要立法保护。此外,我个人对国歌有特殊的感情。1970年国庆大典,我作为解放军军乐团演奏员演奏了国歌。国庆50周年、60周年大阅兵,我又作为千人联合军乐团总指挥指挥了国歌演奏。
北青报:很多人问是不是以后唱不好国歌就违法了?
于海:不是。国歌立法是强调要在正式场合下对国歌敬畏,公开场合演奏国歌应该有一个参照,使用正确的版本演奏,并不是说个人唱不好就违法。我希望通过立法,把国歌中渗透的民族精神、爱国主义情结、中国故事反映出来。通过唱国歌,把民族自强不息、居安思危、团结一致的精神体现出来。
北青报:您认为国歌立法主要想解决什么问题?
于海:目前社会上流行的国歌版本有十多种,我在一些纪念馆、博物馆收藏的版本里都发现了错误。每次领导人出访,我都特别注意听国歌演奏。国外一些欢迎仪式,也演奏过错误版本。这些大国乐团正是因为缺乏统一版本,才演奏不好我们的国歌,这让我觉得很痛心。
北青报:确立国歌标准版的确是一大难点,您怎么看?
于海:对于国歌标准版的界定很复杂,需要专家一起来商量讨论。音乐家对音乐的处理,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但是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必须有一个标准版。
历史上,1978年到1982年之间,国歌曾经改过歌词和乐谱,有3处明显不同。如果不加统一,谁对谁错就很难界定。另外,曲调速度也很重要,因为速度不同会影响乐曲的氛围。
北青报:草案规定,“在公共场合,恶意修改国歌歌词或者故意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损害国歌庄严形象的,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怎么界定这种行为?
于海:有两个关键点,其一是“在公共场合”,其二是“恶意或者故意”。我认为大家只要怀着崇敬、热爱的心情唱国歌,都是提倡的。唱不准和不好好唱歌不同。国歌立法不意味着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五音不全或者唱不准国歌、记不住歌词就是违法。但如果在公众场合恶搞或者故意侮辱国歌,这种行为就应该给予惩治。
国歌法旨在保护国歌尊严,提倡对国家的热爱,提升民族自豪感。总之,在唱国歌时肃立是对国歌起码的尊重,打电话、嬉闹等行为是不应该有的。
北青报:如何确定是否该被拘留?比如唱国歌时打电话,这种行为会被拘留吗?
于海:首先,唱国歌时不提倡打电话,这是对国歌的不尊重,但也不意味着打电话就会被拘留。我认为制定国歌法的目的不是为了惩治,而是倡导大家尊重国歌。惩治只是对极个别的现象。当然,这些不尊重的行为发生后是否会被拘留,还要司法部门来衡量和解释。
北青报:确立统一标准后,国歌是不是就不能用流行乐演唱了?
于海:这里的“统一标准”是指在正式场合使用,并不是说以其他形式演唱就不行。比如红旗颂中有很多国歌的主题,这都是很好的。关键要看怀着怎样的精神、动机去唱国歌。
北青报:您如何评价国歌法草案?
于海:其实一部法律的出台,有时很难兼顾到各个方面。但总体而言,国歌应该受到法律保护,至于具体条款,大家可以来讨论、推进。要用国歌来讲好中国故事,国歌法的出台是不得了的事情。
背景
《义勇军进行曲》 如何演变成国歌?
我国宪法第1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义勇军进行曲》是上世纪三十年代中期的电影《风云儿女》的主题曲,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
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决定,在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
1978年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国歌的决定,更改了国歌歌词,但各方面一直有不同意见。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决定,恢复《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
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事实上,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国旗法;1991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国徽法,但国歌法迟迟没有出台。
本版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原标题:恶意修改国歌歌词最高可拘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