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7月7日电 7日,记者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受理7起由11名苍南人出入港澳地区,通过套现港币,非法买卖外汇从而非法牟利案件,总涉案金额超过一亿元(人民币,下同)。
根据当地公诉机关的起诉,2013年11月以来,被告人徐某楷、蔡某丽等十余人伙同李某盛等人利用自己的银行卡,以及让被告人方某样、徐某娜等十余人为其团伙在内地办理的银行卡,通过每日取现第一笔(人民币10000元)免手续费的漏洞,在澳门大量取现港币,此后非法将港币倒卖给澳门当地当铺,赚取价差。
在此期间,被告人李某相、陈某飞非法买卖外汇共计4500万元;被告人徐某楷、蔡某丽非法买卖外汇共计4450万元;被告人尤某瓦、郑某平非法买卖外汇共计2540万元;被告人蔡某雄非法买卖外汇共计2030万元。
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涉案总金额上亿元,且大多数属家族作案,公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向苍南法院移送审查起诉。
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中。
(见习记者 王刚 通讯员 苍轩)
原标题:浙江11人投机取巧倒卖外汇 涉案逾亿元站上被告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