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我市正按照住建部工作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围绕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目标,从本月起进一步加快推进住房租赁工作,以建立完善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吸引优秀人才安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成都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设一批人才公寓、产业园区的配套用房,用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保障新市民和人才的住房需求。
对住房租赁企业,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享受相关税收、金融支持。逐步将现有政府投资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的租赁住房、人才公寓,交由住房租赁企业管理,支持企业向机构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力争到2020年,培育和发展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不低于50家。
同时,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配建租赁住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拓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自持住房,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运作模式。在重“增量”的同时,也要积极关注“存量”。接下来,我市将鼓励个人将闲置住房委托住房租赁企业运营管理。支持住房租赁企业与开发企业合作,通过购买或租赁库存房源,开展住房租赁业务。
在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方面,要健全法规制度和管理体系。明确市级各部门职责和当事人的责任义务,规范租赁当事人的行为,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实行住房租赁的网格化管理。
要引导建立稳定的租赁关系。推行《成都市房屋租赁合同》指导文本;定期发布住房租金水平信息,抑制租金上涨异常等问题。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的巡查和监测,强化租赁住房的物业管理,禁止群租行为,对中介企业的不规范行为和租房个人的不良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予以公示。
成都商报记者 辜波
原标题: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配建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