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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前成都自贸区个体户有望当场取照

2017-07-16 20:00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肖凌霄   责任编辑: 马兰

16日,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成都市工商局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十条意见》(以下简称《十条意见》)已正式出台。今天,成都自贸区试验区成立的成立100天,新出台的《十条意见》也给打算在成都自贸区创业的个体工商户带来了一个好消息:今年10月1日前,有望试行“口头申报、当场取照”的简易登记模式。

据了解,《十条意见》包括积极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启动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深化企业住所登记制度改革,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等一系列创新举措。

成都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局长黄维新介绍,在全面实施“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成都工商进一步简化企业住所登记材料。目前,四川自贸区成都范围内已先行先试“企业住所申报承诺制+负面清单管理”登记制度改革,登记机关将申请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登记为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申请人无需提交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方便企业“安家”创业。“截止目前,已有500余户企业通过签订住所承诺书申领到了营业执照。试点区域成功实施后,将形成可复制经验在全市推广。”

此外,记者还打探到,成都自贸区范围内有望在今年10月1日前试行个体工商户“口头申报、当场取照”的简易登记模式,申请人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经营场所证明,无须再填写申请表、黏贴照片,即可向登记机关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取照时限从原先法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到当天即可取照。

原标题:10月1日前成都自贸区个体户有望当场取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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