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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省农村法治状况调查:农村逐渐清除"法治荒地"(2)

2017-07-26 07:09   来源: 人民日报   编辑: 张黎   责任编辑: 马兰

治安防控用上“互联网+”

平安农村更放心

农村是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确保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就需要综合施策、群防群治、多管齐下,才能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安徽省固镇县的陈成林曾经接到这样一个电话,询问他家周围社会治安如何、发现存在什么违法违规行为:“最后还主动问我有没有什么意见想向县里反映,于是我就提了一句附近饭店的烧烤有污染,影响了群众生活。”没想到,仅隔一天,镇政府和居委会的干部找到他了解情况,饭店的污染问题很快得到了彻底治理。

“电话访平安”,这是固镇县通过设立的县安全感满意度调查中心随时了解农村社会平安建设动态的一个举措。仅今年上半年,像这样的电话调查就有效拨打共计1.38万个,解答老百姓关于法律、政策、咨询各类疑问860个,对于群众反映的156件事项均进行了及时交办、督办和跟踪回访,目前已全部办结。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法治要想树立威信,让老百姓遇事就能找法用法,党政领导干部首先得率先垂范,尤其是政法机关必须做表率。

“以前一赶上农村有征地拆迁这样的事情,派出所就安排警力到现场去。可现在情况有了很大改变,如果要出警,就必须问清楚征地拆迁的手续全不全、程序合不合法。”江苏溧阳竹箦镇派出所所长王峰告诉记者,农村的法治生态正在发生可喜变化,除了过去在非法拆迁、野蛮拆迁中出现的问题得到了治理,而且派出所里如今能够实现全程录音录像,保证了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从进入派出所的第一刻就有保障,杜绝刑讯逼供的发生。

除了传统的治安防控手段,随着互联网等新技术飞速发展,农村社会的平安建设也有了“弯道超车”的机会。

记者来到安徽固镇县浍南村村民王情家时,王情的丈夫正外出打工,家里只留下了她和孩子。王情告诉记者,因为丈夫长年在外,家里万一出了什么事没个男人总是让人有些担心。其实像她这样的情况在当地农村并不少见,不仅在家的村民不放心,在外务工的青壮年村民对留守的儿童、妇女、老人更是牵肠挂肚。

“不过现在好了,政府给我们家里免费安装了一台一键报警求助器,如果出现紧急情况一按按钮,不仅村里的民警、村干部能知道,而且我丈夫的手机上也能收到信号。”王情边向记者展示钥匙环大小的一键报警装置一边说。“有了这样的技术,在农村不仅能够实现警情的第一时间处置,而且也让村民的其他救助事项,特别是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的需求得到及时回应。”固镇县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丁恒贤说。

不仅如此,固镇县还运用科技打造了一套信息化立体化治安防范体系。据介绍,该县将农村社会纳入了“天眼护家园”项目,在城区监控整合的同时,还在农村易发案地区、主要道路和路口、公共复杂场所,建设监控点、“电子围栏”、治安电子卡口、治安高空瞭望点等,实现了县域内全方位精确跟踪监控。

记者在浍南村看到,该村建成的视频监控系统,不仅可以做到进出车辆、人员的自动识别,还能让村民随时随地通过自己的手机查看每一处监控视频,让不法行为无处藏身。“有了‘互联网+’的农村治安防控,守望相助不再是什么难事了。”丁恒贤说。

后记

法治强,农村更美好

郡县治,天下安;乡村治,百姓安。千百年来,乡土中国的和谐稳定对于国泰民安有着格外重要的意义。在一个多月的调研采访中,我们有几点体会和认识:

一、增强法治思维,才有农村的善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速、城乡二元结构被打破、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这些因素使得传统治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和满足农村社会治理的需求。

谁来填补农村社会治理的空白?谁来维护乡土中国的和谐稳定?答案就是法治。在迈向农村治理现代化的征途中,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以法治为基调的治理体系在广大农村扎根成长,法治在农村社会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农业发展、农村和谐、农民致富保驾护航。

二、依法治理,才能顺利推进农村改革。法治是规则之治。农村正处于改革的风口浪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等等一系列改革举措,使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在这一关键时刻,尤其要注重加强与农村有关的立法修法工作,确保与农村有关的法律制度符合农村的发展需求和客观实际,有效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

三、信仰法治,才能引领农村革故鼎新。良法善治开创法治新风尚。强化农村法治,可以消融农村社会遗存的封建观念、宗族势力等,树立现代法治文化,拥抱现代法治文明。在调研中,记者感到,各地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使农民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维护权益、推动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逐步成为共识,村规民约对接法律法规,乡风更加文明。

四、农村法治建设要注重法理与情理的协调统一。中国人讲究天理、人情、国法。在广大农村,“公序”的建立更是离不开“良俗”的支持。道德、习俗、礼仪,以及传统的村规民约等等,都是治理农村、发展农村的重要资源、宝贵财富。在农村厉行法治,需要合乎情、循于法,要充分发挥调解等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德法兼容、德法并进,为处在快速变革中的农村提供润滑剂、稳压器。

唯有坚持法治定力、久久为功、扎实推进,农村法治才能结出硕果,广大农村才能全面奔小康,明天更美好!

(本报记者张毅、廖文根、彭波、张洋、徐隽、张璁、魏哲哲、倪弋报道)

原标题:乡土中国增添法治亮色(法治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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