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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街头现网约货运车 涉多项交通违法被逮(2)

2017-08-02 20:40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张黎   责任编辑: 马兰

交警查获/

涉多项交通违法 1小时12辆网约货车被查

8月2日上午,成都交警四分局对道路上汽车粘贴有“货拉拉”、“58速运搬家货运”等广告汽车开展专项整治。上午8点左右,成都剧场路口,一辆贴满标语的面包车被执勤民警拦下。

民警现场检查发现,该车车身后挡风玻璃、车身两侧都贴有“货拉拉”,而汽车座椅也被拆除,后排还堆满拉的货物。随后,驾驶员出示的行驶证显示,该车型为小型普通客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核定载人数7人。

“我是注册的网约货运车司机。”被拦下后,驾驶员向民警解释道,他通过一个“货拉拉”的APP软件,注册成为了拉货司机,在该平台上抢单拉货赚点钱。据了解,仅1小时时间,民警便查处12起此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介绍,依据《道法》等规定,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处罚50元;擅自改变机动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相关技术数据,处罚500元;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处罚200元。

记者体验/

注册成司机需培训 得交一千元保证金

当天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在手机上,下载了该平台的官方APP。随后,根据指引绑定手机后,很快显示注册成功,可以进行叫车拉货。记者注意到,起步价最低的是小面包车,为33元/公里。超过5公里的话,每公里收费3元,该类车可载重500公斤。

随后,记者通过平台选择从红星路二段出发,前往成华区府青路,系统显示费用为33元。与熟悉的网约车平台不同的是,若使用该平台叫车,还得提前支付费用,才可进行叫车服务。

之后,记者又下载了该平台的“司机版APP”。在上传驾驶证、行驶证等照片后,系统弹出提醒页面,让注册者选择前往位于成都青羊区和高新西区的两处地点参与培训。

随后,根据培训地点的联系方式,记者以注册司机的身份与青羊区一处培训点取得联系。电话里,一男性工作人员提醒,要带上驾驶证等证件,前来培训1小时左右才行。

随后,记者又同客服取得联系,客服称要注册成为网约货车司机,四川地区的要缴纳1千元作为保证金。

约车平台:

非货运司机也能加入 出事后得自行处理

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是否涉及非法营运?发生事故平台是否赔偿等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于当天下午5点过,试图与该平台的成都公司取得联系,但都一直无果。最后,通过该平台上的电话,与该公司深圳客服人员取得联系。

对于载人客车能否在该平台,注册成为拉货司机?客服人员回应称,可以加入成为货拉拉师傅,但如果被交警抓到非法营运的行为,“需要司机自行协商处理,我们只是提供一个使用平台,不会参与处理。”

同时,对司机在中途出事后,该如何赔偿的问题。客服则解释称,现在平台方面赔偿暂时还没有。出事后,还得司机进行赔偿,与客户协商处理,“此外,平台也不会进行‘抽水’,司机之前交的保证金也能退还。如果,司机不想做了,可满3个月后申请退还。”

律师说法/

消费者通过平台约车 已形成货运合同关系

“网约货运车的出现,的确能为不少需要货运的市民和公司提供便利。”对此,北京(成都)安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新事物的出现也反映社会需求的变化,但在具体操作中,网约货运车台也行遵守法律法规。

她表示,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和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第九十二条规定,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此外,她认为,消费者通过网约车平台预约货运服务,实际上与网约车平台公司构成货运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之规定,如货运过程中托运货物发生损毁、灭失,除非网约车平台公司能证明该损毁、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否则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封面新闻记者杨力 实习生江珊 摄影报道

原标题:成都街头现网约货运车 涉多项交通违法被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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