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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住房租赁方案出台 河南规定房东不能擅自加价

2017-08-04 07:05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马兰

广州、上海“租售同权”新政引发公众对租房市场的热切关注。目前,部分二线城市亦出台政策对住房租赁市场作出规范。

8月1日,河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郑州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意见》公布,其中提到“发挥国有企业引领作用”,“加强人才公寓建设”,以及“保障租购同权”等具体意见。此外,同时公布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确提到“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单方面上调房屋租金”等租客保护条款。

规范郑州租房市场

据了解,此前《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南京市等10个城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复函》下发,同意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

郑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收到河南省住建厅文件后,目前正在制定具体措施,需要一个过程。不过对方表示,具体内容预计很快就会出来。

过去一年,郑州成为最受关注的二线城市之一,不仅因为其快速发展,也因其上涨的房价。市场有不少声音称,人口流入是郑州房价上涨的主要因素之一。

房价上涨后,房租涨价往往紧随其后。根据大河网8月2日报道,郑州群租房水涨船高,去年800元租单间,今年只能租床。

8月1日,河南省住建厅公布推进郑州市租房试点的意见,要求郑州市房管局完善试点方案并由市人民政府印发后实施。

河南省住建厅的四项要求包括:加快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业务管理和服务平台,发挥国有企业引领作用,保障租购同权,加强人才公寓建设。

上个月,广州、上海两市推出“租售同权”新政引起热议。不少人称其为租房客带来了春天。目前试点城市的成绩还不可见,但租房存在的不稳定性已成为热点话题。

此次河南省住建厅文件中保障租购同权一项尤其值得注意,该项要求明确,住房租赁试点中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是落实购租并举的重要环节,应在实施过程中加以落实。

此外,《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也被同时发布,适用于河南省城市、镇规划区内的住房租赁。该文件对房屋租赁双方权利和义务都有所明确,特别是提到,转租房屋的,应提供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单方面上调房屋租金等内容。

郑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具体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中,预计很快就会出来。

沈阳等地已出具体方案

河南省住建厅文件显示,此次在郑州开展租房试点之前,已经收到住建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南京市等10个城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复函》。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都将成为房租赁试点城市。

事实上,早在广州市出台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后第二天,九部委即公布《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多措并举,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至8月初,部分城市已经公布具体实施方案,其中发展住房租赁企业成为主要落脚点。

早在7月24日,沈阳即发布《沈阳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明确2017年12月底前,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实现全部设计功能,到2020年,沈阳市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达到50家,持有的住房租赁房源占全市增量的20%、总量的10%。

成都则表示,到2017年底,成都将组建或改建3至4家国有住房租赁公司,到2020年,培育和发展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不低于50家。

而武汉的住房租赁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则表明,选择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住房租赁试点区域,选择不少于5家国资企业、5家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10家住房租赁企业,作为住房租赁规模化经营试点企业。

原标题:多地住房租赁方案陆续出台 河南规定房东不能擅自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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