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窗口建成时就如此 考虑将窗户开口缩小
“出事的那个窗户是消防通风窗口,是要打开的,而且外面不能装防护栏。”小区物管刘经理向记者称。他表示,另外两处窗户也是消防通风口,“不过我们管不到,所以被人关上了,外面也被住户装了防护栏围住了。”另一方面,他表示,事发窗口在开发商建成时便是这样。
“我们建议陈先生通过司法渠道维权。”刘经理表示,待刘先生的事情处理完毕之后,他们考虑将窗口的打开幅度缩小一半,“用螺丝卡死。”
【律师说法】
通常来说,小区的规划设计是要经过批准的,应该符合相应的规范。”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邢连超律师介绍,在《住宅设计规范中》和《民用设计通则》中要求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事件中栏杆上沿高度已经达到了1.16米。”不过,他表示,即使窗台设计不符合规范,法律中也未对是否可以向开发商追着作出直接规定。另一方面,他认为,物管方面在事件中没有责任,“物管是受业主委托协助进行安全管理,并不是承担责任的主体。”
此外,邢连超表示,由于事件中身亡的男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对孩子负有监护责任。”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陈小虎律师认为,事件中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其责任是很大的。同时,他认为作为管理方一般也应尽到安全提示的义务,并且应当采取防护措施,“比如平时的窗户开口不要太大,相应的警示标志等”。此外,他表示,如果是窗户的设计本身存在问题,则开发商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彭亮 实习生 戴韫仪 摄影报道
原标题:安岳5岁男孩从20楼坠亡 家属质疑栏杆存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