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国内国际  »  正文

老人点火除杂草引发森林火灾 村民损失近30万

2017-08-23 20:16   来源: 广西新闻网   编辑: 梁巍   责任编辑: 马兰

近日,宁明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失火案件,73岁的农某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何某某等8人经济损失27.38万元。

2017年2月12日10时许,农某某到宁明县桐棉镇某屯自家田地除杂草。在未做好防火措施的情况下,农某某用打火机点燃杂草,因风势较大,火势失控,引发森林火灾,直至17时许才扑灭。经鉴定,过火面积为18.28公顷。何某某等8户村民的松树在这一场大火中烧成灰烬,损失约30万元。宁明县检察院就农某某的失火罪提起了公诉。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农某某年岁已高且腿脚不便,宁明法院决定采取巡回审理方式在原、被告的所在地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经审理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农某某经村委通知,主动与受害群众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询问,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农某某积极与受害人协商、减少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在本案中,被告人农某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宁明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原标题:老人点火除杂草引发森林火灾 村民损失近30万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