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教练让女学员违规上路练胆 自己被吊销驾照学员将面临行拘

2018-01-12 16:52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王雪意   责任编辑: 马兰

在平安成都冬季铁拳行动中,成都市交警一分局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1月12日,一辆教练车在武侯区华泰四路上行驶,而该路段并非教练车可以教学的道路,民警遂将该车挡下进行调查。一查发现驾驶教练车是一名女学员,并未取得驾驶证,而教练就坐在她旁边。对于两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警方进行了处罚。

上午10点左右,交警一分局民警邹平在华泰四路巡逻时,发现一辆教练车在道路上行驶,当时该车由一名女性驾驶员驾驶。由于该路段并非教练车可以教学的道路,民警遂将该车挡下进行调查。

经查,当事女性驾驶人李某不是该教练车教练员,而是该车学员。坐在该车副驾驶位的才是该车教练员张某。学员李某在通过驾驶证科目一(笔试)、科目二(桩考)考试后,正在进行科目三(路考)前的学习。李某未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据教练员称,当时该学员在车辆教学场地内学习完后,他就让该学员驾车到训练场外面的道路上试试,练练胆。确实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不会被警察抓住。教练员随后也向民警承认了知道华泰四路是不允许开展车辆教练活动的路段,自己一时疏忽,就让学员将车直接开了出去,很后悔,并表示以后再也不会这样做了。

民警将该车连同教练学员一并带回分局进行调查后,确认了当时驾车的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按照《道法》规定对李某处以1000元罚款,同时李某还将面临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而坐在旁边的教练员张某明知在非车辆教学道路上不允许学员驾驶机动车辆的情况下依然将车辆交给没有依法取得驾驶证的学员驾驶,按照《道法》规定,给予张某罚款1000元, 并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民警提醒:

针对广大车主或驾驶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以确保驾驶人本身以及其他 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教练车在从事道路驾驶技术训练时,只能在指定的专用道路(均悬挂有提示牌)供教练车从事教学活动,在除允许车辆教练路段外的所有道路上,严禁从事一切车辆教学活动。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张肇婷 (图片由交警提供)

原标题:教练让女学员违规上路练胆 自己被吊销驾照学员将面临行拘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本日 本周 本月
关注排行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