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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与职务发明人约定 “混合所有”知识产权

2018-03-14 07:29   来源: 四川日报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马兰

两会议政录

住川全国政协委员、省知识产权局局长谢商华

今年全国两会,住川全国政协委员、省知识产权局局长谢商华带来了《关于制定国有高校职务发明知识产权权益分享条例的提案》。

最近两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谢商华调查发现,除了少数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转移有一定起色外,大部分高校院所还没有明显成效。她认为,这说明现行科技成果转化转移制度还没有彻底解决深层次问题——即职务发明的所有权高校和职务发明人不共有的问题。这容易导致高校有权利但无动力进行科技成果转化转移,而有动力、有能力的职务发明人又无权进行科技成果转化转移。

为此,谢商华在提案中建议:制定国有高校职务发明知识产权权益分享条例,明确职务发明知识产权由现行的“单位所有”改变为高校与职务发明人约定“混合所有”。具体而言,在既有知识产权分割确权和新知识产权申请中,由高校与职务发明人采取约定方式确认职务发明知识产权归属,以及权益分享的比例。此举旨在通过所有权分享,赋予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促进科研人员与受让方构建紧密的合作关系,促进职务科技成果顺利转化转移。

□川报集团特派记者钟振宇袁婧

原标题:高校与职务发明人约定 “混合所有”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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