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超7万件,占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近三分之一,再创历史新高。其中,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同比增长近50%,涉标准必要专利、网络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等纠纷呈现多发趋势。
广东一年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超7万件,足见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态度与力度。法治之下,知识产权保护的质量势必得到提高,并形成“保护——创新——保护”的良性循环,为创新和创造提供良好的环境,从而激活各种资源要素,让创新驱动的战略得到深入实施。在知识产权保护已成社会共识,而保护的任务又异常严峻的当下,加大对知识的保护力度具有极为重要的示范作用。
此前,全国人大代表、《芈月传》作者蒋胜男接受专访时说,网络作者维护版权的困境在于侵权代价微薄,而维权代价很大。保护力度弱,维权成本高,是所有知识产权保护者面临的共同困惑;与之相对的是,侵权者付出的代价太小,法律震慑力不足,因而无法形成强有力的保护。
现实中,产品贴牌、回收包装制假、通过互联网出租侵权软件谋利等违法犯罪现象普遍发生,严重侵害了企业的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诸如“路虎”饮料、“清华”热水机等傍名牌的恶意使用,“治治香瓜子”“六大核桃”“脉劫”等山寨产品更是充斥市场,在误导消费者的同时,给品牌企业带来了严重的财产损失,也影响了国家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
事实证明,若没有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让“违者必惩”形成常态,就无以形成遏制效应,培养严守底线的公共习惯。最为直观的便是盗版书籍市场,往往在正版书刚出版上市时,廉价的盗版书籍就开始在市场上开始流行,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也让原创者的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我国“山寨大国”的形象将始终无以得到正名。任何一个市场,如果山寨、盗版盛行,仿制成风,创新就会毫无动力,利益将会驱使市场参与者走侵权获得暴利的路子,而非进行创新获利。没有知识产权的未来获利和专利收益,“谁来创新”的问题就始终得不到答案。
近来,由芯片问题引发了广泛关于创新的思考,没有创新与创造,关键和核心技术就始终会受制于人。在此情况下,创新被提到一个极为重要的地位。要想真正激活创新主体,还得保障创新者的利益,弥补“保护滞后”的既有短板。在WTO管辖范围之内,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称的三大支柱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自明。我国要实现从制造大国向创造强国的转变,真正走出一条创新创造的路子,需要通过强有力的产权保护体系,为推动科技创新、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保驾护航。
原标题:保护知识产权为创新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