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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支持创业中介机构发展 实施“科技创新券”计划

2015-04-22 21:58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阳帆   责任编辑: 马兰

4月22日,“成都市促进经济稳中求进”政策解读集中采访活动在成都市政府举行,会中,成都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建委、市商务委、市投促委、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解读各部门落实政策的相关亮点。

成都市科技局总工程师李良钰就《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意见》中涉及科技创新的条款逐条进行了解读。

  文件原文:“第十九条:鼓励各类人才创办企业。”

李良钰: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青年大学生、高校院所科技人才、海内外人才、企事业人员成为创业的“新四军”,为更好地汇集各类创业力量,增强创业源动力,我们结合不同创业主体的特征采取了不同支持方式。

对初创企业及大学生创业团队,根据获得创投机构投资额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通过创投机构的专业能力,提高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在我市新领办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支持,旨在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海内外各类高层次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在蓉创办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旨在推进中西部创新创业首选地和科技人才高地建设,产生“集聚高端人才(团队)、催生新兴产业、培养经济增长点”的乘数效应。

 文件原文:“第二十条:加强天使投资创业体系建设。”

李良钰:为有效缓解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不断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构建了多层次的金融服务支持体系。

首先是设立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引导创投机构、高校院所、领军企业等在我市共建天使投资基金或设立内部创业基金。

其次,扩大债权融资风险资金池支持范围。目前,成都已经设立1亿元规模的科技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资金池,并联合银行和担保公司开发“科创贷”系列融资产品,帮助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信用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是,在拓展债权融资方面,对参与信用评级的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资助,对企业获得银行信用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实际发生担保费用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并对其发生的贷款利息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

  文件原文:“第二十一条:加快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李良钰:成都市着力完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楼宇+产业化基地”孵化链条,探索建设“创投+孵化”的新型孵化服务模式,推动形成了覆盖成果转化和企业成长全过程的孵化培育网络体系。

一方面,我市将继续支持各类主体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对新建创业社区、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创业基地等众创空间,经认定给予其运营机构最高100万元的经费资助。另一方面,积极引导载体运营机构不断提高其专业服务能力,每年对上述各类载体在人才引进、平台建设、活动开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经认定给予其运营机构最高100万元的经费资助。

  文件原文:“第二十二条:支持创业中介服务机构发展。”

李良钰:如何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优质服务?

一是,实施“科技创新券”计划,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科技服务需求方和供给方有效对接,对创业企业和大学生创业团队购买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创业培训等各类科技中介服务给予一定比例的经费资助。

二是,支持各类创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各类创业活动,按举办各类创业活动实际支出的20%给予后补助,单个机构每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通过政策引导汇聚各类科技资源、创新创业资源,搭建多层次、全链条的创业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效率,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门槛和成本。

  文件原文:“第二十三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李良钰:为推动国内外高校与科研院所、在蓉企业与专业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技术转移和技术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在蓉转移转化。我们将对科技成果输出、承接、中介等各方给予支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一是,对高校设立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最高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是,对高校与在蓉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每个项目按技术交易额的3%给予高校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补贴。三是,对企业吸纳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的,按照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3%给予补贴,单个技术合同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家企业单一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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