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日前,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人。
问:请问三个提名考察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三个提名考察办法紧扣提名、考察作出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已作出规定的未再赘述。
在提名条件上,突出强调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
在干部来源上,明确要求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可以从纪检系统内和纪检系统外提名,纪委书记人选一般应当交流任职。提出中央纪委要会同中央组织部等有关方面,掌握纪委书记、副书记的备用人选,为提名提供人员储备。
在提名、考察程序上,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中央管理领导班子的企业纪委书记,由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提名、考察;中央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企业纪委书记,由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提名、考察。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副书记由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提名、考察;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副组长由中央纪委提名、考察;中央管理领导班子的企业纪委副书记,由中央纪委听取企业党委、纪委意见后提名、考察;中央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企业纪委副书记,由国务院国资委纪委听取企业党委、纪委意见后提名、考察,并向中央纪委组织部报备。
问:请谈谈做好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工作需要把握哪几个要点。
答: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纪检干部是党的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只是增加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的权重,绝不能把纪检干部独立于党的干部队伍之外。所以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始终把纪委书记、副书记放在党的干部队伍的“大池子”里,依靠各级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的齐心协力,真正把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的优秀干部选出来,全面统筹选拔、培养、使用、交流等工作。
二是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要坚持五湖四海,从纪检系统内和系统外选拔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一方面,纪检工作需要一定的专业性;另一方面,纪检系统之外也大有人才。要畅通纪检干部的入口和出口,“一潭水走活”,决不能形成自我封闭的小循环。通过干部交流,既考验、锻炼、培养纪检干部,也避免纪检干部长期在同一个岗位工作,出现设租寻租、有案不查等问题。
三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能把纪检机构当作养老的地方,不能降格以求、搞照顾性安排,更不能“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要严格把关,确保选拔出来的纪委书记、副书记过得硬,立得住,经得起考验。要特别注重提高知人识人的水平,坚持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坚持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既要了解领导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担当精神方面的表现,也要了解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四是强化纪检干部责任担当。纪检干部如果不担当、守不住底线,就是失职、渎职。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坚决采取组织措施;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坚决问责;对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坚决清除,防止“灯下黑”。
新华社记者
(据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
原标题:中央纪委会同中组部提名考察省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