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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并轨公租房申请条件首次公布

2015-05-01 09:55   来源: 成都日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记者昨日在房交会现场的住房保障展区看到,现场的政策展示,公布了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资格审核程序、申购流程等,也首次公布了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后的申请条件。

具体申请条件是怎样的?据了解,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我市公租房:

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

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若申请人未满35周岁,则需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而家庭年收入低于4万元(含4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成年孤儿不受此年龄限制)、且个人年收入低于2.5万元(含2.5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具体参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的可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

据了解,公租房租金分为三档,一档是廉租租金标准,二档是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评估价格的70%,三档是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评估价格的80%。本报记者 李凌翌

原标题:并轨公租房申请条件首次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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