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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杰诉宋祖德、大旗网名誉侵权 索赔110万

2015-05-06 14:56   来源: 中国广播网   编辑: 梁巍   责任编辑: 马兰

李连杰诉宋祖德、大旗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和域名持有商名誉侵权”一案,今天(6日)在北京朝阳法院南磨房法庭开庭审理。

原告李连杰诉称:2014年8月,获知“大旗网”发布一篇题为《惊爆:祖德称李连杰走上不归路》的文章。经查,此文系宋祖德在其博客中发表的博文,博文原名为《李连杰的卖国贼之路越走越远》。“大旗网”将该文转载于其网站中,并对标题进行了修改。

李连杰认为,宋祖德作为涉案文章的发布者,在没有进行任何求证的情况下对原告无端猜测和抹黑,且涉案文章发布后在网上引发极大风波,给原告形象造成极大负面影响。北京旗云互动广告有限公司和北京凌云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作为“大旗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域名持有者应对涉案文章内容来源及真实性负责。李连杰的代理律师说:

原代:李连杰先生认为,相关的内容,第一对他构成人身攻击,对他的诽谤,另外呢,同时污蔑他所创办的壹基金,包括贪腐这样的一些字眼,都是无中生有。

李连杰代理律师说,被告方利用互联网捏造、传播虚假信息,对原告进行诽谤,导致公众对原告产生误解,使原告承受巨大精神压力。且原告曾向大旗网发送律师函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但至起诉时止对方仍未采取任何措施。

原代:一直到起诉,到现在,这个侵权的内容还是在在线状态。

李连杰一方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在全国公开发表报纸的显著位置向原告赔礼道歉;北京旗云互动广告有限公司和北京凌云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其下辖网站“大旗网”首页向原告赔礼道歉,持续时间不少于90日;三被告向原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110万元。

大旗网没有出庭应诉,宋祖德亲自出庭应诉,他说他从来没有写过这篇文章。

宋祖德:胡说八道嘛,我的博客里从来没有写过李连杰这个东西,所以我觉得奇怪,这个案子把我搅进来浪费我的时间,当然了,我来的目的就是希望法官要求公安机关查出来,这篇东西是谁写的,谁写的东西我还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宋祖德还说,自己的博客早已经关了,自己与大旗网没有任何关系。

宋祖德:五年前,我所有的博客都没有了,因为微博兴起以后,博客已经没有用了,我怎么可能在博客里有这篇文章呢?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原标题:李连杰诉宋祖德、大旗网名誉侵权 索赔1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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