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一村委会因公款斥资23万购买工作服,被北京市纪委通报。今天,市纪委再通报9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涉及多单位违规发福利。
除了“发钱发卡”之外,昌平、通州各有一单位因发水果、发土特产被点名。据悉,进入5月至今,北京市纪委已分两批通报15起违规案例。
昌平一学校花5万给老师买水果
此次通报中,最集中的问题是多个基层单位存在违规公款发放津贴、购物卡、土特产等情况,相关人员均已被给予党纪处分。
其中,通州区永顺镇乔庄村因违规公款购买服装、高档烟酒被点名。通报显示,2014年1月,永顺镇乔庄村为村委会全体工作人员统一制作工作服,共计230160元人民币,费用由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支付。2014年1月至9月,乔庄村委会购买高档烟酒及食用油,用于村务活动,共计7.27万元人民币。乔庄村党总支书记王金华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此外,涉及违规发放各种津贴补贴的,还包括北京市粮食局老干部活动站、京能集团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昌平区十三陵镇小宫门村等。
除“发钱发卡”之外,昌平、通州两单位还因违规发水果、土特产被通报。2013年11月至2014年9月,昌平区教师进修学校分三次购买水果,主要用于发放单位教师职工,共计57800元人民币,其校长李金亮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3年8月,通州区文化委员会行政执法队队长贾海科组织召开工作总结会,购买土特产品发给与会人员,共计价值6720元人民币,其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村干部给儿子摆20桌婚宴
两名基层干部分别因公款吃喝、大操大办,也被市纪委通报处分。
其中,西城区白纸坊街道新安中里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董建民因公款吃喝被点名。2013年12月、2014年7月董建民与社区有关人员一起公款吃喝,共计花费1605元人民币。董建民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另外,大兴区庞各庄镇西中堡村党支部书记刘国大操大办婚丧喜庆。2014年3月,刘国为其子举办婚宴20余桌,收受礼金5万余元人民币,其中收受本村村民及村干部礼金约1.9万元人民币。刘国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记者 温薷 实习生 杨茜)
原标题:北京通州一村委会23万公款买工作服被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