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起,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行为被细化。在全域成都范围内,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罚款金额从50元上调为150元。其中,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反复并线、频繁穿插、尚未构成犯罪的,将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
另外,5月9日起,省公安厅交管部门对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代码进行了细化修订,新增14个违法行为代码,车身前后玻璃乱贴文图、行驶中收发短信等行为都将受到处罚。
在本次修订中,最重一项罚款金额是2000元,针对的行为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反复并线、频繁穿插、尚未构成犯罪的”。对此,成都市交管部门民警认为,此条更多针对的是“飙车党”。
“此前对飙车行为的处罚,一般是将几项违法如闯红灯、超速等一并处理,但这一条可以看出是有针对性的处罚飙车行为了。”民警说,飙车行为对道路上其他人的人身安全构成了很大威胁,这次确定为“超速、频繁穿插等”尚未构成犯罪的,是对飙车行为的另一重约束。
省公安厅交管部门新增的14个违法行为代码,其中涉及的一些机动车违法行为早有处罚依据,新增代码是对原有的处罚明确、细化,以此来规范驾驶员的行为。例如在行驶中利用手持电话上网、查看与发送短信等妨碍安全驾驶的,将处以50-100元罚款。此前规定为使用移动电话,即接打电话,但是细化以后,上网、看短信、发短信等行为全部被规定明确了。
华西都市报记者 王浩野
新增违法代码
7047:车身前后玻璃上张贴图片、喷涂妨碍视线的文字、图案的,将处以20-50元罚款。
7048:载客汽车在外置行李架和内置行李箱之外载货的,将处以20-50元罚款。
7049:未配备故障车警告标志的,将处以20-50元罚款。
7050:驾驶摩托车违反规定载物的,将处以50-100元罚款。
7051:行驶时利用手持电话上网、查看与发送短信等妨碍安全驾驶的,将处以50-100元罚款。
7052:机动车驾驶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将处以50-100元罚款。
7053: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将处以100-150元罚款。
7054:货运机动车擅自加装外置灯光的,将处以200元罚款。
7055:应当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而未安装、使用的,将处以200元罚款。
7056:未按规定喷涂核载人数等标志的,将处以200元罚款。
7057: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或者违反指定时间、路线和行驶速度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将处以200元罚款。
7058: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反复并线、频繁穿插、尚未构成犯罪的,将处以2000元罚款。
7059:机动车擅自占用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的,将处以20-50元罚款。
7060:电动自行车超过限速规定的,将处以50元罚款。
原标题:车玻璃贴图片 罚款2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