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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低价西药售价超过日均3元标准将被严处

2015-05-21 07:13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阳帆   责任编辑: 马兰

5月5日,国家发改委连同卫计委等7部门,下发《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宣布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

药品不再由政府定价后,药价会不会涨?低价药会不会更加“一药难求”?

20日,四川省发改委召开了药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就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了解读,省内30余家医院、药店和药品生产企业代表现场表态,将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带头规范药品价格。“目前来看,药品不但不会涨,反而有降价的趋势。”

药品将实行分类管理

药品取消政府定价后,怎么管理?“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药品将按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通过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其他原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继续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省发改委副主任邵小龙表示,药品价格市场化,是大多数国家的做法,现在政府对部分药品不再定价,可以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这次改革后,发改委就由事前的定价方,转变为事中和事后的监管方。从6月1日起,四川将开展为期半年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对于集中采购入围药品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不按照规定执行药品加价率政策、药品生产企业及医疗机构不按规定执行低价药价格,突破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等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从严处罚。

大部分药品不会涨

一面是廉价药“一药难求”,另一面则是“屡禁不止”的高价药。政府定价取消后,药品实际交易价格将由市场竞争形成。那么,药价会不会上涨,看病会不会更贵?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低价药品大多是生产企业众多、竞争比较激烈的药品,放开最高零售限价,市场实际交易价格不会出现普涨。“由于有招标采购和医保控费机制的综合制约,加之对市场交易价格监测监管工作的强化,绝大部分药价不会上涨。”

业内专家表示,在新方案推出后,药品市场价格会出现一个合理范围内的调整,过低的药品可以凭借相对合理的价格重出江湖,而过高价格的药品也会面临市场带来的激烈竞争优胜劣汰。

科伦药业的副总经理戈韬表示,其生产的药品中90%都是医保产品,而这部分以前都属于政府定价类别。这部分药品在政府取消定价后,不会超过原最高零售价范围,并且会有降价的趋势。他同时也提到,在取消政府定价后,部分独家产品、血液制品、品牌OTC产品、垄断原料的产品或许存在价格的理性回归或不同程度的涨价现象。

华西都市报记者张想玲

见习记者雷倢

点击下载>>>《四川省政府定价范围内低价药品清单》.xls  

原标题:药品取消政府定价“低价药”不会“一药难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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