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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近3年将在150所职业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

2015-05-22 14:48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喻倩媛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22日讯 日前,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据悉,到2017年,四川将逐步推行校企分工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使现代学徒制成为我省职业院校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全省将遴选150所左右职业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推进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

学生边学习边工作 既有老师教又有师傅带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四川省将建立的现代学徒制,将实现职业院校与企业双主体育人,教师和师傅双导师教学,员工和学生双重身份,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

据悉,校企双主体育人,是职业院校将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选用教材,共同设计、分段实施教学,共同制定和实施考核评价标准,共同开展教学研究。而双导师教学则是在学校教学期间,以教师为主,师傅为辅;企业教学期间,以师傅为主、教师为辅。探索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人员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专业建设。试点院校要将指导教师的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纳入教师考核,作为其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合作企业要遴选擅于传授的优秀技能人才担任师傅,明确师傅带教内容和责任,建立师傅津贴补助制度,将师傅指导学生的成效纳入职工考核。

此外,年满16周岁的学徒具有企业员工和院校学生双重身份。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要联合招生,实现招生即招工、毕业即就业。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签好学徒、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协议,明确各方权益及职责等。企业要制定学徒管理办法,保证学徒基本权益,要根据与院校共同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合理安排学徒岗位,分配工作任务。

同时,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既可在学历教育探索,也可在非学历教育探索。鼓励试点院校联合企业,采用现代学徒制形式,共同开展企业员工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

“职业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有利于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针对性。”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谈到。

每年选50所职业院校试点 学历教育试点专业每班40人

根据《实施意见》,2015年至2017年,省上根据各地产业发展情况、保障措施及试点院校办学条件、校企合作基础和试点意愿等,每年遴选50所左右的职业院校,作为“四川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开展试点。试点院校将结合合作企业需求,选择就业岗位实践技能要求较高的专业开展试点。原则上学历教育试点专业每班40人,每个专业试点规模建议为1-2个班。

《实施意见》要求试点单位要向试点专业学生(及监护人)准确、完整告知试点工作意义、方案及可能发生的情况和解决办法,要在学生(及监护人)自愿的前提下,签好学生、院校和企业三方协议,对于年满16周岁未达到18周岁的学生,须由学生、监护人、院校和企业签订四方协议,明确各方权益,方可遴选组成试点班,开展试点教学。同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学徒权益,保证合理报酬,落实学徒的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确保人身安全。在企业工作(学习)期间,企业要开展岗位安全培训,负责学徒工作(学习)期间的劳动保护。

据悉,学徒每天工作(学习)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不得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到企业顶岗工作(学习)。不得安排学徒在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岗位,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与所学专业不相符的岗位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岗位。同时,高职院校也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徒企业工作。职业院校要与企业共同合理安排学徒食宿,要选派教师到企业协助管理,配合相关教学并对学徒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与企业共同协商处理。(记者 陈淋)

原标题:四川近3年将在150所职业院校试点开展现代学徒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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