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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除了罚款还要判刑 最高可判死刑

2015-06-17 09:42   来源: 成都日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非法集资主要违反《刑法》的六条罪名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

第一百七十九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第一百六十条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第二百二十二条虚假广告罪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

“根据相关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上期“拒绝高利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概念、特征、手段及责任承担等概念进行了明确阐述,本期专题将进一步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法律规定、资产处置程序及参与非法集资的后果进行解读。

【非法集资犯罪主要法律规定】

非法集资

除了罚款还要判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是意图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来营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11.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向社会公开宣传”,包括以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以及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向社会公众扩散而予以放任等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1.在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过程中,明知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予以放任的;

2.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吸收资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原标题:集资诈骗罪 最高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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