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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法20年首次大修 摘75%存贷比“紧箍咒”

2015-06-25 07:5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编辑: 喻倩媛   责任编辑: 马兰

存贷比即将取消,银行即将摘下戴了20年的“紧箍咒”,能将更多精力转移至资产管理等蓝海领域。

6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这是自1995年起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法》首次迎来大修。

其中,被业内长期诟病的“存贷比”红线将正式删除,不再作为硬性监管指标出现。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改革利好银行中长期发展。

商业银行法20年首次大修

“尽管在2003年小幅修订过一次,但只称得上是小打小闹。”一名从业15年的资深银行家对腾讯财经感慨。

腾讯财经了解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在2003年对《商业银行法》进行修法。然而,该次修法主要内容是将商业银行的监管部门,从央行修改为银监会,并针对我国加入WTO的现实,将个别与入世承诺不相适应的规则作了小规模的修改。

“业务层面的修法不多,主要还是因为2003年我国的银行业还在起步阶段,连上市银行都没有几家,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业务种类各方面都不成熟。不能拔苗助长。”对于该次修法低于业内预期,金杜律师事务所一名银行业务合伙人这样对腾讯财经解释。

然而,在《商业银行法》实施20年之际,中国银行业已走向成熟,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前述银行人士对腾讯财经坦言,现行《商业银行法》已经不合时宜,“再不大规模修法将阻碍银行业的发展”。

事实上,监管层早已意识到这一点。在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中,《商业银行法》就被列入修法项目之中。此外,腾讯财经从部分银行了解到,银监会在今年年初成立了相关修法小组,牵头起草修法草案,并选调了部分银行人士参与其中。

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获国务院通过后,还需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存贷比”紧箍咒解除

被业内诟病已久的“存贷比”监管红线,终于“由硬变软”,不再作为硬性指标出现。

上世纪末,为配合我国当时的“双紧缩”政策,抑制通胀,《商业银行法》引入“存贷比”指标,规定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

对此,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曾在一次公开场合表示,在银行业发展初期,由于银行主要负债为存款,主要资产为贷款,因此将存贷比作为监管指标,可有效管理流动性风险,控制贷款。

然而,吴晓灵也批评,在银行负债端和资产端多元化的今天,存贷比指标早已不合时宜,甚至侵蚀了商业银行的金融自主权。在她看来,用流动性覆盖比例和净稳定资金比例替代75%的存贷比例更为合适。“75%的这种硬性存贷比例,无论从货币创造上还有流动性上都没有特别实质性的作用。”吴晓灵称,从控制商业银行扩张行为,提高银行偿付能力,用流动性指标防范银行支付风险等方面着手,能够更好的控制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

华泰证券银行分析师罗毅还透露,上市银行中有10家银行存贷比超70%,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和北京银行等股份行及城商行更是短期突破75%。“存贷比对于银行资产端运作限制性愈发明显。”

事实上,存贷比的紧箍咒亦滋生了大量不法行为。腾讯财经早前曾报道,从2013年底起,受宏观经济增速下行影响,广东等制造业大省的企业遭遇订单“滑铁卢”,从而导致存款需求不足。银行在存款端受到影响后,为将存贷比控制在75%以内,不得不收缩贷款规模,将大批有贷款需求的中小企业拒之门外。

遭遇闭门羹的小企业,只好寻找“非正常”贷款途径,如以办理国际业务为名,虚构合同,套取银行贷款。

在业内及学界的强烈呼吁下,此次《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将“存贷比”硬性指标删除,由法定监管指标下降为流动性监测指标。国务院对此也解释,这将有利于完善金融传导机制,增强金融机构扩大“三农”、小微企业等贷款的能力。

需要强调的是,国务院并未将存贷比彻底取消,而是将其由硬性监管指标,下降为柔性的监测指标。不过,由于信贷资产端的经营主要受信贷额度、资本金、存贷比等指标限制,一旦存贷比取消,银行头顶的一大“紧箍咒”无疑将解除。

中信银行一名前台人员对腾讯财经表示,每逢季末、年中和年末冲刺存款的苦日子也许很快要结束了。“银行领导可以把更多精力转向资产管理等领域,而不用一心惦记着怎么拉存款。”

华泰证券首席分析师罗毅也表示,银行摘除存贷比“紧箍咒”后,部分精力将由吸储转移至资产管理、存量盘活等未来蓝海领域。资产端经营灵活性增加,负债端存款成本降低,利好银行中长期发展。

不过,罗毅并不认为未来政策落地后,存贷比将在短期内大幅上调。“考虑到存贷比上移主要受存款增速放缓影响,但目前实际贷款需求略有不足,再加上资产扩张还受信贷额度、资本充足率等指标约束,因此短期内存贷比不会有大幅度上调。”

混业经营可期

除了取消“存贷比”,业内对于修法松绑混业经营也抱有期待。

按现行法规,商业银行目前不得进行混业经营。其中,现行《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业主管合伙人容显文对腾讯财经表示,如今直接融资市场快速发展,若监管层不对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放行,银行将失去很多机会。

不过,年初证监会突如其来的表态让银行业着实“激动”了一把。今年3月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公开表示,证监会正在研究商业银行申请券商牌照的制度和配套安排。随后,市场频繁传出兴业银行收购华福证券,交通银行收购华英证券等消息。

多重信息叠加下,业内人士开始期待《商业银行法》修正案对银行业混业经营松绑。不过,包括工商银行等多家银行的中层对腾讯财经表示,即使监管层允许银行混业经营,初期也不会大范围铺开,而是试点进行。

在前述人士看来,随着6月16日交通银行混改方案获批,该行最有可能成为首家实现混业经营的银行。

原标题:商业银行法20年来首次大修 摘除75%存贷比“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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