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我市将依法对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和处罚。根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未经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路面执勤民警将对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并责令其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对于不当场缴纳罚款的,将暂扣其电动自行车。成都交警提示,离6月30日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结束只有几天时间了,6月27日、28日是周末,全市370个点位照常工作,请还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尽快前去上牌。
昨日下午,交警五分局的流动服务车开到了二环路东二段的成华区川棉厂3B期项目部工地,许多工人推着电动自行车来上牌。交警五分局民警胡玮骅说,之前,五分局已了解到该工地的工人总共有189辆电动自行车,目前尚有30余辆未上牌。考虑到工人们上班辛苦,且尚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数量比较大,所以交警把流动服务车开到了工地门口,方便工人上牌。
成都商报记者 锁千程
原标题:给“电马儿”上牌交警服务车开到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