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自贡7月9日讯 7月8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嫌犯邱玉国、王霖以制造毒品罪执行注射死刑。据悉,这是自贡市首次采取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案情回顾:“绝命毒师”被判死罪
2011年初,被告人王霖从自贡市前往成都市找到被告人邱玉国,与邱玉国商定共同出资制造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并由邱玉国负责提供制毒技术和联系制毒原料麻黄素,王霖负责选择制毒地点和人员安排。同年3月,王霖分别邀约被告人万某、颜某(同案被告人,均已判刑)及付某(另案处理),选定自贡市贡井区成佳镇徐家村10组李某某的空房为制毒地点,并购买了制毒工具。邱玉国等人将制毒原料和部分制毒工具从成都市运至制毒地点,由邱玉国负责具体制毒操作、指导,王霖、万某等人协助,付某、颜某负责望风,制成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冰油”20余千克后,并在自贡市贡井区成佳镇“青山园”王霖租住处对“冰油”进行过滤、分离提纯冰毒。王霖安排万某、颜某清理制毒现场、处理制毒残渣后,分别给万某、颜某、付某3万元、5千元和3千元报酬。此后,邱、王两人分别于2011年5月、 7月多次制造“冰油”40余千克。
2011年10月9日左右,被告人王霖与邱玉国再次制毒,至10月14日凌晨,王霖等人制出两桶重量相近的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冰油”。却不想此次制毒事情暴露, 10月16日16时许,王霖听到公安要抓人的风声,便安排颜某和付某各背一桶罩有塑料编织袋的“冰油”逃跑,付某搭乘摩托车逃跑途中将其所背的一桶罩有塑料袋的“冰油”丢弃,同伙张某将该桶“冰油”藏匿于荣县古文镇山边村四组丁某某家,后丁某某将该桶“冰油”上交到公安机关。经称量、鉴定,该桶“冰油”重22.5千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颜某将另一桶“冰油”藏匿于张某家附近的草堆里,未能查获。10月18日,邱玉国、王霖等人被公安人员抓获。
2012年12月4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以邱玉国、王霖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宣判后,邱玉国、王霖提出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14年3月11日以(2013)川刑终字第239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临终遗言:毒品害人害己,别再去触碰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邱玉国、王霖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伙同他人多次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制造毒品数量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核准对被告人邱玉国以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二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王霖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会见亲人时,面对伤心痛苦的亲人,王霖百感交集:“不要让人再去碰那些毒品了,害人害己。我走到今天这一步,也是早就预料到了的,你们不要伤心了。”
随即,邱玉国、王霖二人被押赴刑场注射死刑。据悉,此次注射执行死刑系自贡首列。
原标题:自贡首例被注射死刑8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