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自贡7月24日讯 徐某与江某本是婆媳关系,不料儿媳借款后却不认账,婆婆无奈将儿媳告上法庭。近日,在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的倾力调解下化解了这起特殊的借款纠纷。
原告徐某诉称,2009年,被告江某与原告之子田某离婚,但仍长期一起居住生活。2012年,江某以在云南种植香蕉需要资金为由提出向徐某借款4万元,徐某考虑到亲情关系,便通过银行转账借款4万元给江某。2014年年底,徐某向江某催款,江某却称根本没有借款一事,徐某一气之下把江某告上法庭。沿滩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查明,原告徐某诉称的借款关系的依据是其曾向江某银行转账的凭证,但没有证明是因为借款关系向江某支付4万元的证据,被告江梅没有提交证据,但辩称没有借款一事。民二庭法官经过内心确认,运用民事诉讼证据盖然性规则,认定双方借贷关系成立,判决被告江某偿还原告徐某的借款4万元。被告江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近日,二审法院审查后裁定该案发回重审,沿滩法院民二庭法官高度重视,考虑到修复双方关系,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组织双方到庭调解。江某开始仍不认可借款一事,负责此案件的法官分别作双方的思想工作,稳定当事人情绪,让江某回想其外出的这些年,徐某为家庭、为其小孩的辛苦付出,本是一家人,何必因几万元钱闹翻脸。江某听了法官的一席话之后顿然醒悟,觉得自己愧对辛劳付出的婆婆,毅然认可了借款4万元一事,并在黄庭长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江某偿还徐某的借款。(李培林 记者 熊强)
原标题:离婚不离家 前儿媳借款不认账婆婆无奈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