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28日讯 近日,湖北电梯“吃人”事件持续发酵。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质监局获悉,市质监局下发《关于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电梯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通知》强调了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以及检验检测机构的职责,同时要求各区(市)县质检局要“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对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电梯的安全进行抽查,存在隐患的电梯必须依法封停。
7月26日上午10时左右,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安良百货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社会影响较大。为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成都市质监局下发《关于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电梯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决定从即日起,以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电梯为重点,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大检查。
《通知》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的主体责任意识必须强化。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认真开展在用电梯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切实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重点检查是否做到“三落实”(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制度)、“两有证”(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上岗证)、“一检验”(在用设备要定期检验)、“一预案”(有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是否按照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否建立在用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台帐;是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施有效整改;针对暑期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对电梯安全运行的影响,是否按照规定加强电梯日常巡查;是否对发现的电梯故障和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停运检修,消除隐患。
而电梯维保工作的质量也不容忽视,电梯维保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在用电梯增加日常维护保养频次,加强维保作业现场安全防护和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严格按照要求更换合格配件;组织维保人员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驱动主机、驱动链等传动系统,以及附加制动器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障电梯安全使用。
针对提升检验工作质量,《通知》要求,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加强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电梯的检验,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重点对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与倾斜式自动人行道附加制动器的设置进行检验,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电梯使用、维保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落实整改。密切配合各区(市)县质监局(市场监管局)、稽查一分局、稽查二分局对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开展的安全监察和检查执法工作,对电梯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并做好工作记录。同时,建立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检验人员的检验质量意识、技术把关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
同时,《通知》要求,各区(市)县质监局(市场监管局)应当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要求,重点对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电梯的安全管理和维保质量情况开展专项抽查。抽查工作要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检查方式,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向使用、维保单位下达安全监察指令,提出整改要求,重大安全隐患要依法封停电梯。(记者 李丹)
原标题:成都将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电梯安全检查 为期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