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四川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共同发布的《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将于8月实施。
《办法》显示,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举报人,对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查实并收缴到账金额的5%予以奖励;追缴入库罚款部分,按罚款金额1%给予奖励,而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于2015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对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电梯的安装、维护、使用等作出规定。
《办法》指出,“推行学校、医院、车站、机场、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共场所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办法》第十七条有这样的规定:学校、医院、车站、机场、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人进行现场疏导。
京昆高速公路雅西段2116公里至2158公里(拖乌山隧道至冕宁立交区)双向最高限速值调整为:小客车道100公里/小时(此前为120公里/小时),客货车道80公里/小时(此前为100公里/小时)。隧道内最高限速不变,仍是80公里/小时。
按道法相关规定,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从今年8月1日起,市交管局将对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仍上路行驶的,实施50元、记1分的处罚,并处扣留机动车;对当场不能提供相应检验合格标志的并处扣留车辆;对未按规定期限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还要罚200元,记3分的处罚。
从2015年8月1日起,包括二三圈层区市县在内的成都全市停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各区(市)县也将和中心城区一样,严禁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