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29日讯 目前,成都市二三圈层区(市)县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已经接近尾声,至今年7月31日上牌截止日期还有2天时间。从2015年8月1日起,包括二三圈层区市县在内的成都全市停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各区(市)县也将和中心城区一样,严禁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据了解,7月31日成都市区(市)县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将结束,从8月1日起,全市所有电动自行车临时登记上牌点位撤除,仅保留中心城区各交警分局、各区(市)县交警大队总计21个综合上牌点位,只负责标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以及电动自行车牌证补换工作。标准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
上午10点,在人民北路地铁口,成都交警二分局民警对在该处违法乱停放的非机动车进行整治,因违规停放非机动车,车主被罚款20元,半小时内便有6名电动车车主遭到处罚。
从8月1日起,二三圈层区(市)县将和中心城区一样,严禁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违者罚款50元,此外,交警部门还将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乱停放、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记者 张肇婷)
原标题:8月1日起成都停办超标电马儿上牌 无牌上路罚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