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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专项行动

2015-08-06 07:23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梁巍   责任编辑: 马兰

8月5日,香槟广场,红星路与东大街下东大街段交叉路口,电动车闯红灯

交通信号灯明明亮着红灯,行人走几步退一步,战战兢兢地通过;见两侧车流有所减少,电动自行车也视红灯为无物,一溜烟就骑了过去……昨日,全市范围开展了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专项行动,希望市民自觉摒弃交通陋习,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成都商报记者调查发现,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横穿马路等违法行为较为严重,同时也有不少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违反哪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可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记者调查】

黑榜

玉林东路与玉林中路交叉路口

昨日上午11时许,成都商报记者在玉林东路与玉林中路交叉路口看到,一名穿浅色衣服的大爷,无视路口的红灯,穿过了马路。

东大街香槟广场路口

昨日下午6时许,在东大街香槟广场路口,人流量和车流量都比较大,不时有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记者在这里观察了一段时间,发现闯红灯通过时,许多行人都比较“谨慎”,走几步又退一步,但仍坚定地穿梭于车流之中。不过,也有胆子大的,几个小伙子有的低头玩手机、有的埋头、有的平视前方,但无一例外地无视红灯信号,迈开步子就往街对面走。

红榜

一环路大石西路路口

昨日下午2时许,成都商报记者在一环路大石西路路口观察了两组交通信号灯,发现没有任何一名行人和任何一辆非机动车闯红灯、侵走机动车道。

万和路与八宝街交叉路口

昨日下午4时许,成都商报记者在万和路与八宝街交叉路口观察了几组交通信号灯,没有发现行人、非机动车的任何交通违法行为。期间,曾有一名女士在红灯亮时探头观察两侧车流,但她依然等待绿灯亮了之后才迈步过街。

【执法现场】

昨日上午,成都商报记者在一环路跳伞塔路口看到,交警一分局民警正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1个小时时间里,交警纠正了5起违法载人、9起非机动车闯红灯、2起行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并对交通违法者进行了现场处罚。

行人闯红灯 罚款20元

昨日上午11时30分许,一名穿花裙子的中年女性,沿人民南路往出城方向走。在一环路跳伞塔路口时,路口交通信号灯显示为红灯,可是该女士在犹豫片刻之后,抬步往马路对面走去……

“我去接娃娃放学!”这位女士说,娃娃没有带手机,眼看快到下课时间了,她心中比较着急,没有注意到路口的交通信号灯。交警对于该女士闯红灯的行为,作出了20元的处罚。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 罚款20元

“没看到,没看到……”上午11时40分,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小伙子,因为在路口闯红灯被交警一分局民警拦了下来。哪知道,小伙子把车往路边一停,提上车上的一个小箱子,头也不回地往远处走去,只给现场记者留下一句“没看到”。随即,交警将小伙子叫了回来。对于其闯红灯的违法行为,交警对其作出了罚款20元的处罚。

□违法搭车 20岁小伙竟自称12岁

“非机动车只能载12岁以下的小朋友!”上午11时50分许,一名小伙子骑着电动自行车搭载另一名小伙子来到路口,被交警拦了下来。得知违法载人要受到50元罚款时,被搭载的小伙子竟然告诉民警自己只有12岁。

“12岁?”对于这样的回答,交警请被搭载的小伙子出示身份证,他却躲在街沿上,不肯回应。

“他是我朋友,20多岁!”骑车的小伙子向交警解释,因为赶时间,所以违法载人,“是我们不对,愿意接受处罚。”

原标题:别拿闯红灯不当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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