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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贯彻新版《食品安全法》 多部门响应(2)

2015-09-28 09:58   来源: 四川日报   编辑: 梁巍   责任编辑: 马兰

高端对话

严格实施《食品安全法》确保全川人民饮食安全

——对话省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姚义贤

伴随着新版《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临近,社会公众对新法的关注度空前高涨,这部期待已久的最严新法,将如何护航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作为食品生产大省、消费大省的四川将如何借助新法实施的历史机遇,开创四川食品安全监管新纪元,书写出一份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履责答卷呢?

为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新法宣传贯彻落实,日前,省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姚义贤对此进行了解读。

强化思想认识凝聚监管最大合力

问:作为全省食品安全监管负责人,如何评价新法实施的作用和意义?

答:作为重大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和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省委主要领导在全省重要会议上一直都在强调食品安全,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头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省政府将食品安全纳入了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和十大民生工程,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从组织领导、监管体制改革、财政资金保障、考评机制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食品安全难题的积极探索,是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实际行动,体现了我国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有利于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对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的重要意义,按照“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总要求,以责任撬动监管体制机制发挥最大合力,切实抓好新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全面提升我省食品安全水平。

强化宣传普及夯实贯彻实施基础

问:新法正式实施,下一步我省将如何深化推进宣传贯彻工作?

答: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程度如何与宣传普及工作的开展深度紧密相关。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把《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食品安全工作和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

在抓好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安全法》培训的同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科普宣传活动,制作法治宣传专栏,印发宣传资料,开展知识竞赛、征文、专家座谈会,组织有声势、有深度的宣传普及活动,让《食品安全法》走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走进千家万户,为全川人民群众所知晓,夯实《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的群众基础。

强化信息公开促进社会共管共治

问:近期省食药监局密集公布了7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好评,这将成为监管新常态吗?

答:公开食品安全政府信息,有利于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管共治格局。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把公开透明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制度,习惯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习惯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

要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让公众知晓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状况;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有效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通过市场扶优汰劣;要及时公开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把被处罚人、案件基本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都晒出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日常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问:新法背景下,监管部门如何引导、督促企业担起主体责任?

答:安全的食品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食品安全法》把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调整为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主进行统一监管的体制,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贯穿始终,以强化源头治理保障食品安全。要加快健全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的最严格的监管制度,着力在防范农药兽药残留、非法添加上下功夫,下力气解决高毒剧毒农药违规使用,抗生素、激素滥用,非法使用“瘦肉精”和孔雀石绿等突出问题。

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监管重点放在获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以及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上,对群众日常消费的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中兽药残留,食品加工和餐饮企业的非法添加等问题要进行定期抽检,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强化案件查办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问: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版《食品安全法》,在监管中如何贯彻“最严”要求?

答:查处食品违法案件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主阵地和主战场。违法者受重惩、守法者得利益的导向越强烈,食品安全风险就越小。维护《食品安全法》的权威和尊严,必须强化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

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坚持监管必须查案、查案必须从严、办案必须合规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要着力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健全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增强打击力度,强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专家谈法

四川大学教授卢晓黎:

强化食品加工过程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有多方面的创新,但核心内容就是食品安全风险如何全面防控,有关责任如何全面落实。从确保食品安全角度,应加强食品加工过程产品安全技术问题的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研究。

首先是在复杂食品体系中,典型食品成分在一定的食品加工过程中由于发生典型的糖基化反应或者化学结构发生变化等而导致新的化学毒素或有害物质产生的问题。其次是典型食源性病原菌在一定食品加工过程中为适应环境及有利于自身生存形成生物被膜而引起细胞构造、生理生化特性的显著变化,进而导致其抵抗外界环境能力的变化。最后是新型食品包装材料中所包埋或产生的有毒、有害化学成分在一定的食品加工环境中产生的这类物质迁移传递的普适性规律,及其溶于食品复杂体系中的问题。

通过对上述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研究,就可以获得食品加工过程有毒、有害物质的产生、积累、迁移和扩增规律,就能揭示和掌握食品加工过程中食品本身发生变化可能导致的产品安全性问题,实现食品安全的“主动保障预警”,从而有效地解决食品加工过程产品的安全性问题。

西华大学教授车振明:

加强新法宣讲提升政府公信力

在新法实施前,集中一段时间,广泛开展新法的宣讲十分必要。我认为,宣讲活动对象应包括各级政府负责人、基层监管人员、企业法人和管理人员、媒体及社会大众,其中重点是企业法人和管理人员。宣讲的方式要具有针对性,宣讲的内容不仅应包括新法的全部内容,要结合食品安全知识和案例,让宣讲的受众不仅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还要知道为什么要这样规定,以及违法的危害和后果。

宣讲中专家队伍应合理分工,要充分发挥专家所长。专家在宣讲的过程中要把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和政府为保证食品安全所作出的巨大努力以及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取得的巨大进步和成绩客观、公正地进行宣传,把震慑违法和提升公众信心有机地结合起来,传播正能量,逐步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四川旅游学院教授梁爱华:

整合检验资源服务安全监管

新版《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应当抓紧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尤其是一些目前还没有国家标准的地方特色食品,应当结合新法要求制定最严的地方标准,这既有助于提升地方特色食品的整体安全水平,也能有效地带动特色食品产业的发展。而在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上,应当避免重复建设和各自为政,通过整合检验检测资源,使信息资源能共享,为下一步的风险预警和评估提供决策参考,实现检验检测资源利用最大化。

与此同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还应当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人员是《食品安全法》的践行者,再好的法律也要通过良好的执行才能发挥功效。食品安全监管专业性较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辅导。同时还要完善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强化统一治理,建立部门协调有序、从农田到餐桌的风险预警机制。

原标题:保障食品安全 重在厉行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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