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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打造“法律援助+”模式 聚合多部门之力 助群众维权

2015-10-09 07:44   来源: 成都日报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马兰

法律援助机制,是困难群体在依法维权的道路上重要的机会,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受到定势思维和自身知识水平的限制,不少群众对法律援助仍存有一丝“陌生感”,因为这种“不熟悉”,导致许多群众遇到法律问题,第一反应还是“找政府”。主动发现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摸排法律援助信息,成为将法律援助向前延伸的重要手段。

“群众不熟悉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就在他们熟悉地方等候他们。”在成都市新都区,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了维护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法律援助与相关部门职能工作进行了有效的衔接,建立起了法律援助与诉讼、工程建设执法、信访、劳动检查执法及劳动仲裁等工作的“法律援助+”协作联动机制,将涉及困难群众的矛盾纠纷纳入了法治化的轨道解决。据悉,该协作联动机制参与有新都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建设局、区委群工局、区人社局等多个单位。

8岁孤儿打官司

法律援助第一时间介入

9月2日,家住四川广汉市的罗大姐拿着一叠材料来到了新都区法律援助中心,一脸疲态的她认真地听着律师陈本超的讲话。原来,罗大姐是帮着表弟刘威(化名)一家人来办理法律援助的。

“我表弟在新都出的车祸,所以要过来办许多手续。”罗大姐说:“说来真是心酸,我表弟刘威的妻子前年得了癌症去世了,现在刘威也出车祸走了。家里老的老,小的小,可怎么办哦!”通过与罗大姐的交谈,据悉,罗大姐的表弟刘威在新都区出了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膝下一个8岁的孩子跟着年迈的祖父母生活,两个叔叔都是残疾人,孩子的外祖家又远在外地,加上年纪大了也帮不上忙。

“交警做事故责任判定的时候,刘威与对方各负一半的责任。可是,现在对方除了丧葬费,怎么都不给其他任何赔偿了。我们没有其他办法,只能去找村里的干部。”罗大姐表示,听到有邻居说可以找信访局,她便去信访局询问,到了新都区信访局,该局的工作人员听到罗大姐亲戚的情况,便将罗大姐带到了法律援助联络点。“他们说,我们家这种情况符合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有免费的律师帮我们打官司。我们农村里的人不懂法律援助,但听到有免费的律师,就过来了。”罗大姐舒了一口气道。罗大姐来到新都区法律援助中心,中心的工作人员马上接待了她,并指派了律师陈本超为其代理。

新都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曾主任告诉笔者,罗大姐只是新都区建立了协作联动机制后,多个经由相关部门协调过来的当事人之一。“虽然我们的法治宣传的范围越来越广泛,但是老百姓心中总觉得‘熟人熟事’才好办事的印象,许多群众虽然平时知道法律援助,却不知道去哪里找法律援助,怎样才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面对许多复杂的问题,他们还是习惯于去建设局、人社局或者信访局寻求帮助。所以,我们干脆与这些部门建立起合作的关系,当他们发现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直接转接由我们来负责相关的事项。”

“联动的机制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许多便利,能最及时地发现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众。”新都区法律援助中心曾主任表示,在新都区建立的法律援助协作联动机制中,区司法局依托法院、建设局、人社局、群工局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联络员为群众进行法律援助的宣传,解答群众的咨询,一旦发现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就会及时地将这项权利告知对方。

多部门联动助法律援助

群众收益“看得见”

据了解,通过群工局、民政局、妇联、残联等部门地协助,新都区法律援助中心掌握了相当一部分地信访需求以及潜在受援人群信息,在部门间的联系常态化中,建立了潜在受援对象数据库。

“有了这个数据库,某些来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就不需要再出具困难的证明,省了许多手续,为群众节约了不少时间。”而新都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列入数据库中的人员,重点宣传,动态跟踪,摸排了大量法律援助需求信息。同时,对办案中发现的因病因残致贫的受援人,帮助协调民政及残疾救济。

据曾主任介绍,该联动机制还为法律援助的办理提供了许多方便:“到了年底,我们受理的民工讨薪的案子就多了起来。这类纠纷,具有群体性特点,维权民工在遇到自身权益受损时,往往群情激奋,客观上给社会治安带来不安定因素。”

帮助讨薪民工理性维权,是法律援助的职责所在,更是每年法律援助的重头戏。援助中心与区总工会、建设局、劳动监察的有效衔接,能最大程度保证在该类群体性纠纷发生时,法律援助的迅速介入,及时疏导,平息事态,并帮助法律意识淡薄的民工获取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开展法律援助的过程中,法律援助中心与该区人民法院、劳动仲裁等实施审判、裁决的部门有着天然的联系,建立良好的协作与配合关系,可以更好地服务于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

援助中心在区人民法院、劳动仲裁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联络员的宣传指引及放置在联络点的法律援助便民手册,使需要援助的当事人获得更方便快捷的援助服务。为加大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力度,在援助中心与区人民法院的衔接机制中,明确了对申请减免缓诉讼费、执行费的民工讨薪维权案件当事人,人民法院不予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和快速受理、快速处置申请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的法律援助案件。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使很多纠纷的解决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实现了公正高效的诉求。

“同时,我们还加强与各镇、街道等知晓村民具体情况的基层镇级政府部门的衔接。尤其是与农村产权、农村邻里纠纷有关的案件,镇级政府各部门或是熟悉相关的政策,或是了解纠纷当事人的纠纷成因,与这些部门的衔接协作,就可以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因地制宜,灵活解决矛盾纠纷。调解所结的案件,也因此更能消去当事人的心中疙瘩,实现矛盾的真正彻底化解。”曾主任介绍道。

而援助中心与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等实施侦查、审查逮捕、起诉的部门的衔接,对相关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主动援助。在区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有法律援助需要的当事人得到更方便快捷的服务。

律师值班 宣传法律法规

法院对法律援助申请人“放绿灯”

“我们法律援助的律师每周三都到区委群工局值班,向信访的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合信访的工作人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的诉求,避免和减少了群众的盲目上访。”曾主任表示。多个部门之间良好的配合,给群众带来的实惠就是高效率的受援体验:“能对口找到专业的律师、工作人员来进行咨询。”

同样的,高效率的受援体验同样体现在新都区法院。对于申请减免诉讼费、执行费的民工讨薪案件的法律援助当事人,新都区法院将不予审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通过“法律援助+”机制中各个部门的联动,新都区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及援助案件的办理效率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即使普通百姓对政府各部门分工较为模糊,但因为这种衔接机制,总能及时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援助理性维权,既维护了社会正义,也维护社会和谐,最大程度实现法律援助的宗旨。而利用这种方式,也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知名度”,让越来越多的群众真正了解到法律援助的实惠。

辛诗萱 文/图

原标题:新都区打造“法律援助+”模式 聚合多部门之力 助群众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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