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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商:99%网购投诉在成都 19个网站被关

2015-11-05 10:08   来源: 四川日报   编辑: 喻倩媛   责任编辑: 马兰

11月4日,记者从四川省“双十一”网商座谈会上获悉,今年1至9月,全省工商系统共受理网络消费投诉1925件,质量、合同、广告问题位列前三,其中质量投诉1325件,占比近7成。同时,四川网络消费投诉还呈现调解率高达100%、网络投诉地99%集中在成都、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投诉较多等特点。

“今年以来,全省各市(州)工商局共网上检查网站(网店)5541个(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15件,责令整改网站110个,已提请关闭网站19个。”省工商局副局长洪波说。

四川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建成

洪波透露,四川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现在已建成并运行,各地均安排了工商干部操作使用网监平台,完成建档、网上检查、发放电子标识等日常工作。目前,已有1883名工商执法人员通过网监平台开展工作,全省已建档可查的网络经营主体3.7万户,发起网络违法经营搜索224次,受理咨询171条,发起行政指导196条,发现案源线索50条。为进一步满足网络经营者提高自身诚信度需求,有效保障网络经营者身份的真实性,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要求,省工商局发布实施《四川省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管理暂行规定》, 通过四川网络交易监管网向全省已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网络经营者发放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截至目前共受理7020家网站的申请,审核发放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5069个。

要求商家二选一行为违法

洪波同时表示,“6.18”、“双十一”、“双十二”等时间节点的促销活动也许是起源于某家交易平台开展的促销活动,并且可能被注册商标,但不能因此排除其他交易平台在相同时间点开展促销活动。经营者在多个交易平台内都有网店时,某个交易平台促销活动组织者不得限制、排斥该经营者参加其他交易平台组织的类似促销活动。工商总局77号令对此有明确规定:第十一条 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网络是开放包容的,网络交易平台促销活动组织者也应该有开放开明包容的态度,用合法正规的手段参与市场竞争,市场只有公平竞争才会繁荣发展,各种促销活动才能真正成为消费者受益的购物狂欢节。

记者 刘佳

原标题:省工商:99%网购投诉在成都 19个违规网站被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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