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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仁寿106辆车被违规收费 将全部退还

2015-11-10 09:03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11月4日,仁寿人邓英(化名)将电瓶车停放在仁寿县城区一市场外买完菜后,发现电瓶车因乱停乱放被仁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扣走。在向城管交了50元罚款后,邓英前往停车场取车,却被停车场看护人告知还需交40元停车费,讨价还价后,最终,邓英支付了20元停车费拿回了电瓶车。(新闻回顾>>>

昨日,眉山市仁寿县城管局长何建军向成都商报记者通报调查情况,电瓶摩托车原本不应停放此处,违规收费者已被辞退,106辆车被违规收取停车费,将全部退还,此外,从11月6日开始,城管已在开具放车通知单时特别注明免收停车费,让当事人清楚知道是不收停车费的。

经了解,从2015年9月1日起,仁寿城管局开始租用三兴公司闲置厂房作临时停车场供城管局停放停运的人力客运三轮车和被查扣的非法运营电动三轮车,由三兴公司负责落实专人守护车辆。该公司安排炊事员尹学勤负责守护车辆安全。尹学勤认为三兴公司只给了其炊事员的工资但没领取车辆守护报酬,便擅自对查扣的电动车收取守护费。

仁寿县城管局称,该局暂扣的车辆一直都是在宏达雅苑车库内免费停放的,因刚上任的中队长,不知道乱停放的电动摩托车应该停在宏达雅苑车库,便将车扣到了三兴停车场。而尹学勤也从未遇到过扣进停车场停放后当天(或几天)就放车的,遂擅自收取了才停放两个小时的电瓶车20元的停车费。

经查实,从9月1日到11月5日,65天的时间,三兴停车场共收取了106辆车的停车费,共计4220元。现已如数交至城管执法局处。

何建军介绍,从11月6日,城管局在开具放车通知单时特别注明免收停车费,让当事人清楚知道是不收停车费的,城管执法局采取不定期抽查,监督落实。对于收取停车费的尹学勤,仁寿县城管局称,已被辞退。

截至11月9日17时许,何建军表示,尚无任何一个人前往城管局退还停车费。而之前被收取20元停车费的邓英(化名)则直接表示,将不会前往城管局办理20元的退款。成都商报记者 蒋麟

原标题:两个月106辆车被违规收费,将全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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