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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男子莫名“被结婚” 两任女友愤而分手

2015-12-17 15:04   来源: 大洋网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马兰

陈许峰

陈许峰

2011年,广州从化鳌头镇村民陈许峰跟女友去镇政府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却被告知“你已结婚”,女友一气之下,与他分手。他调档查询发现,同乡张某冒用他身份证号登记结婚。此时,老实巴交的陈许峰不打算追责,委托村委去协调,对方也承诺会更改,谁知2013年他和第二任女友去登记结婚时,依然被告知“已婚”,女友又与他分手。于是,他将鳌头镇人民政府、张某告上法庭,要求恢复身份并赔偿损失。近日,二审法院判决,鳌头镇人民政府行政违法,但驳回其他诉求。

去登记结婚被告知“已婚”

陈许峰是从化鳌头镇鹿田村人,1984年出生,以做建筑水泥工为生,工资不高。2010年,26岁的他才谈了第一个女朋友阿丽(化名),两人感情迅速升温,2011年两人便到鳌头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不料被告知“你已经结婚了,你的身份证号已经处理已婚状态”。

“我从来没有结过婚,怎么已婚了。”陈许峰一头雾水,他开始以为是身份证存在重号,于是申请调出档案查询,但后来却发现并非如此,“是有人占用了我的身份信息,同一个镇的人”。

记者从陈许峰提供的一份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看到,男子张某与女子李某在2007年5月10日登记结婚,并提交了常住人口登记卡,其中身份证号、文化程度等均与陈许峰户口簿内容一致,张某是从化棋杆镇新隅村人(2004年棋杆镇并入鳌头镇),该登记表出具于1999年10月6日,盖有从化公安局棋杆派出所的公章及承办人印章。“除了名字和住址是他的外,其他都是我的,连照片都像是我。”陈许峰说。

记者从陈许峰提供的材料看到,张某的真实出生年月是1986年8月10日,21岁,在2007年5月10日结婚登记时未满22岁法定结婚年龄。

两任女友因此离他而去

“被结婚”了,陈许峰也无可奈何,但女友阿丽并不信任他,以为他在外面乱搞,一怒之下与他分手了。当时,老实巴交的陈许峰并未想追究谁的责任。“我去镇婚姻登记处、派出所投诉,委托村里和对方村里协商,我当时就想,事已至此,他们把信息改过来,恢复我未婚状态就好了。”陈许峰说,对方告诉他,一定会改正过来。

陈许峰一直认为,信息已经更正了,可没想到,2013年5月左右,他跟第二任女友阿娟(化名)来到鳌头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时,又被告知“你已结婚”。和上回一样,阿娟同样不相信她,最后又不欢而散,两人分手了。

“和我一样大的同学,他们小孩都很大了,家里现在也很着急。” 陈许峰说。 如今,陈许峰依然单身,对于为何不谈女友,他沉默不语。是否另有隐情,记者也不得而知。

法院: 登记处违法,驳回赔偿诉求

2013年,陈许峰向从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告鳌头镇人民政府,张某、李某作为第三人出庭。他要求立即纠正给张某使用身份证号码的错误,判张某、李某结婚登记违法无效,并赔偿8000元经济损失和3000元精神损害抚恤金。

对于行政诉讼方面,一审法院认为,2011年原告就知道被他人冒用身份登记,根据法律规定,已经超过2年的法定期限,法院不予受理。同时,一审法院认为,如果撤销张某、李某的婚姻初始登记,会影响到两人现行的婚姻,两人现行婚姻应予以保护,但鳌头镇人民政府给张某、李某办理结婚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诉求。

原标题:广州男子莫名“被结婚” 两任女友愤而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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