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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公职人员态度恶劣将报送检察机关

2015-12-18 18:52   来源: 央广网   编辑: 张黎   责任编辑: 马兰

央广网北京12月1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北京市国家行政机关向监察机关报送涉嫌违反行政纪律问题线索的办法》日前出台,公职人员工作态度恶劣等11类问题需要将问题线索报送监察机关。

可能不少人还记得,几年前一段所谓的“咆哮哥”视频,引发群众热议。

冲前来办事儿的市民大喊大叫的,是广州市法制办曾经的一名公务人员。虽然当事人后来被调查撤离岗位,但这位市民的遭遇一时间在社会上引起不少共鸣,很多网友站出来表示,自己也曾遇到过“态度恶劣的公务人员”。

今后,北京将以文件的形式,对公务人员办事态度进行规范。《北京市国家行政机关向监察机关报送涉嫌违反行政纪律问题线索的办法》日前出台。根据该办法,国家行政机关人员有涉嫌违反行政纪律的问题线索、本行政机关无权处理的,应及时向监察机关报送。

这些问题线索,除了包括“对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还包括“存在工作态度恶劣、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庸懒散拖、吃拿卡要等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等11类。

对比2006年出台的相关规定,此次新规定首次明确了以上11类需要报送监察机关的问题,还明确了派驻监察部门应当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问题线索报送情况的监督。此外,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报送不及时、隐瞒问题线索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记者何源)

原标题:北京规定:公职人员态度恶劣等11类问题将报送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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