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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男子被控杀人服刑23年 最高检抗诉后案件再审

2015-12-28 07:24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眼睛不好,陈元成只能靠老花镜加放大镜关注自己儿子的案件

新/闻/细/节

“陈满出庭 将穿常服”

“律师说,法官通知陈满穿常服出庭,有可能无罪释放。” 陈满母亲王众一满怀希望地告诉记者。陈满大哥陈忆和妻子,将代表家人去迎接弟弟回家。

“我相信,我们两个人去会三个人回来!”陈忆说,他们一家人都相信,陈满一定会当庭释放。此外,还有他的同学明路、姚军、王代斌等人,这些同学已经预定了机票,按照计划将于今日抵达海口。

为了迎接儿子归来,陈元成腌制了两块腊肉,为儿子添置了一套崭新的床上用品,还将家中一间向阳的屋子打扫干净,“这间屋子向阳,窗户正对着公园。”王众一说,担心儿子陈满在监狱里长期见不到阳光,“安排向阳的屋子,希望陈满回家后每天睁开眼睛就能看到阳光。”

1988年初,25岁的绵竹人陈满辞职和老乡来到海南打拼。1992年年底,一起杀人焚尸案震惊海口,陈满被锁定为凶手,7年,陈满二审获判死缓。服刑23年来,陈家人一直坚持申诉。

今年,案件出现重大转机,最高检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罕见向最高法提出抗诉;最高法院启动再审,指定浙江省高院再审此案。明日,该案将在海口市琼山法院再审。

罕见的再审 最高检直接向最高法抗诉

1988年春节刚过,陈满和姚军、王福军等8个四川老乡,怀揣梦想去到离家千里的海南岛。 但4年之后,陈满的命运瞬间被改变。

1992年12月25日,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发生一起命案,四川人钟某身亡,遗体严重烧损。1994年11月,海口中院一审判决认定,1992年12月25日晚7时许,陈满从宁屯大厦去往上坡下村109号,将钟某杀害,并焚尸灭迹,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判处死缓。

曾代理陈满案的律师曹铮说,陈满本想上诉,因不懂法律,错过了提起时限。即便如此,案件还是进入了二审程序。判决作出后,最先提出异议的不是陈满,而是检察院。一审宣判4天后,海口检察院认为判决过轻,提起抗诉。

1999年4月15日,海南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之后,陈满被羁押在美兰监狱服刑。在律师王万琼、李金星和陈建刚等人的关注下,2014年2月,陈满案申诉状被递交到最高检,最高检启动复查程序。

之后,此案出现转机。2015年2月10日,最高检就陈满案向最高法提出抗诉,认为海南省高院(1994)琼刑终字第81号刑事裁定书定案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认定陈满故意杀人、放火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审裁定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

4月24日,最高法作出《再审决定书》,指令浙江省高院进行审理。12月8日,浙江省高院举行陈满案再审庭前会议,确定明日再审此案。

原标题:绵竹男子被控杀人焚尸 服刑23年 最高检向最高法抗诉 案件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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