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成都观南上域地下停车场涨价,部分业主只好把车停在进出口处。
260元涨到700元,业主维权被打
1月4日,华西都市报报道了《国家发改委答四川律师问:停车费业主定》一事,成都市观南上域小区业主李先生见后立即致电华西传媒集群新闻热线,讲述其所在的小区,停车费从260元涨到500—700元,“业主们无法接受,和开发商争吵,有人甚至被不明身份的人殴打了”。1月4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对李先生报料的相关情况进行采访。
开发商方面表示,“新价位是经过周边市场调查后确定的,是公允的”。1月5日,火车南站街道办将组织业主代表、业委会和开发商进行商议。
1月4日上午,华西都市报记者赶到观南上域小区时,停车场进口排着一长串车辆,10多位小区居民聚集在门口。小区大门边,开发商用展架贴出了两份落款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的告示,一份为《公告》,另一份为《关于对未售车位租赁价格调价的公告》。
前者表明,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发商四川华西普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对该小区地下停车场按照调整后的价格进行收费,如未在2015年12月31日24时前完成包月续费合同续签工作的,将按照临时停车收费。
后者对调整的价格进行了细化:地下停车位由原来的260—300元每月每车,调整为500—700元每月每辆,含60元物管费。临时停放车辆,2小时内收费6元,超出2小时,每小时收费2元。
“如果按照临时停放计算,一天24小时就要交50元,一个月不动车就要交1500元。”小区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说,调价让业主们难以接受,从公告张贴当天开始,便和物管、开发商发生争吵。
“一位女业主的车因停在门口,被2名不明身份人跑到家门口辱骂,差点挨打”、“几名男业主上去劝,说不能对女性动手,结果挨打了”、“开发商还叫来10多个穿统一制服的人”……业主们通过微信,向华西都市报记者讲述了1月3日当天发生的事。
车位售价涨3倍,3次协商无果
观南上域小区业委会副主任江小丽介绍,小区内共有住户1080户,权属全体业主的停车设施有172个,地下停车位558个。
她说,2007年,小区停车位市场价为8万元左右,很多人愿意买,但是被拒绝,“售楼小姐称车位永远只租,不卖”。2015年12月,开发商突然宣布停车费涨价,价格翻了一番。业主们去找开发商协商,“开发商说不愿意租的,可以买车位”。
江小丽说,“现在车位价格已经翻了3倍,变成25万—30万元,很多人都买不起。”
业委会征求业主意见后,找到社区,社区组织双方进行了3次协调,但无果。“前两次,开发商来的是一个领导,态度很强硬,一分钱都不降;后一次,开发商方面建议‘不愿意接受现在的价格,就到小区外面找地方停’”。
江小丽说,无奈之下,他们又找到街道办,街办同意5日出面组织双方进行协调。
开发商定的标准,物管只能执行
作为受委托的服务企业,观南上域小区的物管方——四川万豪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旭介绍,开发商调价前,物管公司就找过开发商提建议,但对方表示在2009年便定下了500—700元的收费标准,且获得了物价部门的批准,中间有近6年均执行的是260—300元,亏损很大,不接受下调建议。
“作为执行部门,我们也无权干涉,只有按照这个价格来收取。”他说,小区内共有730个停车位,属于业主的公共停车位有172个,属于开发商的地下停车位有558个。后者已售出180余个,剩下的370多个车位,也已经有158个车主同意并按新标准缴了费,只有210个没缴费了。
新价格公允 此前一直亏损
500—700元的停车费价格,观南上域的开发商是依据什么制定出来的?
华西都市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该小区开发商四川华西普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宋长刚。他说,这个价格标准是根据周边情况做了市场调查得出的,且周边的市场价定位在500—1200元,所以观南上域的500—700元的价格并不贵。“因为我们的地下停车位级别是一类级别,2009年,我们就制定了500、600元、700元的价格,并报物价部门批准,但因为要执行政府的指导价,就没有调整,一直亏损到现在,“我们(现在的)价格是公允的。”他说。
此外,华西都市报记者在开发商贴出的《关于对未售车位租赁价格调价的公告》上,还看到一条调价原因:我公司未售车位的资金成本非常高,我公司从银行取得的贷款利率资金成本大约年息11%左右,每个车位需负担资金成本250000 × 11% ÷ 12=2291元/月·辆。若按同期公布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每个车位需要承担利息250000×4.35%÷12=906.25元。我公司每个车位收取500—700元/月·辆,无法弥补资金占用费,所以说,我公司调整这一价格完全是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律师支招/
车主可请业委会做市场调查
四川豪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孙顺发表示,随着私家车数量快速增长,全面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执行市场调控价,可以让停车服务收费与市场接轨,保证开发商和车主的共同利益。
“开发商在制定收费标准时,必须对周边市场价、甚至整座城市的市场价进行详细调研,然后制定出符合市场定位、与市场价持平的车主能承受的价格;若车主对这一价格不满意,也可请业委会会同开发商共同做市场调查,再召开业主大会,公布调查结果,再由开发商重新制定价格。”
开发商绝不能“坐地起价”,若价格不合乎情理,车主可通过法律途径或向物价部门投诉来处理。
华西都市报记者刁明康摄影吴小川
原标题:260元涨到700元 开发商称“是公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