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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6-01-20 09:12   来源: 成都日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3日在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于 伟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所做工作

2015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各项决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为成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地方立法迈出新步伐

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推进依法治市。一年来,制定法规3件,修改法规13件,废止法规3件,对3件拟立法项目进行立法论证。

(一)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建章立制。贯彻实施修改后的立法法,总结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经验,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求,对地方立法的过程和环节进行规范,制定成都市地方立法条例。重点从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实际操作、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等方面,为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条例草案经过常委会两次审议、两轮征求人大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在此基础上提请本次代表大会审议,这是市人民代表大会时隔15年履行立法职能的又一次重要实践。与地方立法条例相配套,制定立法听证办法,推行法规出台前评估工作,健全向区(市)县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通过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努力使我市地方性法规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

(二)重点立法项目扎实推进。为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制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构建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把健全养老服务制度、促进医养结合、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纳入法治轨道。修改旅游业促进条例,与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相结合,着重在加快旅游业转型发展、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等方面充实完善,使旅游业促进条例成为推进我市旅游国际化的法制保障。体育条例修订立足全民健身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发挥立法对体育事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修改户外广告招牌管理条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等法规。启动兴隆湖生态保护立法调研。开展轨道交通管理立法前评估。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资产评估法、土地承包法和高速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调研工作。

(三)法律法规实施重在落实。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颁布施行后,以春节期间禁止燃放为重点,做到中心城区禁止燃放,其他区(市)县县城同步禁放,安排市政府在2015年第1次常委会会议上专项报告禁放工作,通过跟进督查和多措并举促进工作落实,春节期间中心城区基本没有燃放烟花爆竹,空气质量得到改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实施开局良好。推进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登记上牌管理,加大电动自行车路面交通违法查处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对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加快构建中心城区生态屏障。对职业教育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开展安全生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业法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得到加强。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明确备案审查权限范围,切实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备案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36件,对公民、法人提出审查建议的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效,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二、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围绕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依法行使监督权。一年来,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4个,开展调研视察4次、专题询问1次。

(一)助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把支持和促进稳增长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视察地铁规划建设运营情况,促进投资拉动、项目建设和运行保障,加快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监督,培育发展新动能,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完成。对民营经济发展、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建设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开展调研视察和专项审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扶持政策落地,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更多领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改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二)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贯彻落实预算法,推动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听取审议财政决算、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审计工作等情况报告。加强人大预算预先审查工作,努力提高审查质量。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机制,加强资金使用追踪问效,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经费开支的有效性。拓展部门预算审查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分别督促108个、99个预算单位向社会公开年度预算和年度决算。加强对重大资金使用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监督检查,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推进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推动民生改善。围绕“北改”,推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调迁、旧城改造和公建配套等重大工程,让人民群众通过“北改”得到更多实惠。加强对“四改六治理”十大行动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城市建设管理转型升级,提升城市品质,建设宜居成都。专题审议分级诊疗工作,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健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卫生体系,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对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开展调研审议,督促加大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阻断人为污染来源,促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连续三年聚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推动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污染治理,促进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为推动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询问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就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问题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询问,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并回答问题,在此基础上与会人员对政府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履职尽责情况和回答问题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会后形成专题询问意见书,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工作,努力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障食品安全,早日把成都建成国家食品安全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四)促进公正司法。听取审议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强化行政审判职能,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审判工作质量,推动解决案多人少、司法效率不高和执行难等问题。听取审议市检察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报告,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化制度化,健全对移送、受理、立案工作的监督机制,有效解决有案不移、执法不严等问题。推动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和立案登记制改革,满足人民群众正当诉讼需求。对全市法院走进法庭听审判活动、检察机关司法改革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督查,促进“两院”建立健全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提高司法公信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健全人大信访工作制度。全年接待群众来访642人次,受理群众信访件471件。对督办的23件信访件全程跟踪,全部限期办结。

原标题: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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