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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金融互助”社区投资陷阱 看清金融传销

2016-01-25 07:34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近日,银监会网站发布了《以“金融互助”名义投资获取高额收益风险预警提示》,银监会、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四部门对此发出预警,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打着“金融互助”的名义,承诺高收益、引诱投资的行为。

近段时间,打着“互助金融社区”、“金融互助平台”、“金融互助理财”、“金融互助投资”等旗号从事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广为蔓延,迷惑了部分风险意识淡薄的投资者,其声称“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即1万元1年后就变成23万元……”然而,这些所谓的“公平、公正、互惠、诚实的人助人金融平台”运作模式具有涉嫌非法集资、传销的特征,背后蕴含着巨大的投资风险。

为此,成都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提醒广大投资者,此类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巨大损失。

预警提示

银监会点名“金融互助”暗含投资陷阱

2015年11月11日,银监会网站发布了《以“金融互助”名义投资获取高额收益风险预警提示》,银监会、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联合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打着“金融互助”名义,承诺高收益,引诱公众投资的行为。预警提示中指出,“此类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此类活动名目繁多,常见的有:“XX金融互助社区”、“XX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理财”、“XX慈善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投资”、“XX互助社区”、“XX财富互助平台”等。其特点主要是依托互联网、打着“境外名人”的旗号,声称建立所谓“公平、公正、互惠、诚实的人助人金融平台”,让社会公众通过资助别人从而得到更多人的帮助。同时妄称“经过市场检验,已在多个国家成熟运作多年,拥有全球数亿会员”等等。通过发展参与者加入获利,发展人员无上限、返利无上限,迷惑性强、发展迅速。而且往往由境外人员操控,资金通过网银转账或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隐蔽性极强。

针对这类“金融互助”模式,银监会公告提醒投资者要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

曝光案例

无实际投资标的违法传销

“月入十万不是梦”“60元即可做投资”“推荐加入再奖10%……”市民刘女士表示,周边不少朋友推荐她加入一个名为“MMM”的“金融互助社区”,而这个社区最显眼的就是“月赚30%”的宣传语,还有各种会员现身说法。

根据刘女士提供的MMM的介绍资料显示,在这个“社区”投资,最低60元最高6万元人民币,每日利息1%,30天必须本金利息一起提出,提款系统自动匹配其他的玩家打款。想要再赚取利息,需要再继续循环。除了上述的30%高收益之外,平台还设“推荐奖”10%。按照平台给出的利息来计算,假设投资者上月投入30000元,下个月可收获的利息高达9000元。如果他再发展下线,假设一个下线投入3000元,上线就能再额外获得300元奖励。

不久,这个因高回报引起很多人关注的MMM金融互助社区随之曝光。从“MMM金融互助社区”宣传资料来看,30%月息来源是新入局投资者的本金,并称只要玩家有诚信,就能循环往复地一直运营下去。另外,“MMM金融互助社区”还设置“管理奖”,鼓励成员发展会员,并以发展会员的投资额度为“领导人”计酬的模式,并且发展下线已经超过四层。同时其设定了“金融平台”内资金需经15天冻结期才可提现的规则,形成了资金池。对此,四川法邦律师事务所李百莲律师表示,此组织构架及运作方式既符合《禁止传销条例》及《刑法》对传销行为的界定,同时也符合《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及《刑法》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表述,故而涉嫌传销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两项经济犯罪行为。

据相关第三方数据统计,截至目前,已发现“MMM”相关推广社区35个,54个推广网站(其中25个已关闭),197个推广微信公众号和大量的微信交流群等。浙江等地的通信管理局表示,“MMM金融互助平台”中国主网站的服务器所在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而其众多会员分支网址和注册网址IP设在海外。工信部网站备案数据显示,MMM金融互助平台中国主网站没有在工信部完成备案注册,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属于非法网站。不仅如此,打着“金融互助平台”旗号的数十个自称“唯一正规官网”的中文网站,经核实均未履行备案手续。同时,证监会公示的经营者名录显示,“MMM金融互助平台”也没有互联网基金销售和私募基金发售等资格牌照。

同时,这个所谓的金融平台,并无实际投资标的,所有人通过买卖虚拟的“马夫罗币”进行交易同时,在投资时,使用者需先以“提供帮助者”的身份去购买“马夫罗币”。在经过15天冻结期后,又以“寻求帮助者”的身份等待他人来买你的“马夫罗币”,从而实现套现。买家由系统自动匹配,匹配期限为1~14天,在等待期间,每天都有1%的利息,30天就能赚30%的利息。

为此,金融业内人士指出,“金融互助平台”具有庞氏传销的特征。按照行业系统规定,排队挂单后需要冻结14天才可以申请提款,这14天冻结期就相当于一个蓄水池蓄水的过程。所以,蓄水池里进来的水(资金)永远要比流出的水(资金)大很多倍,一旦没有新的资金流入,或者后续新投入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前人的“收益”,危机便会立即引爆,投资者的钱将有去无回。

风险提示

金融传销类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

四川法邦律师事务所李百莲律师表示,就传统的庞氏骗局来看,资金普遍来源于新投资人对原投资人的资金贡献,而非来源于资金在实体经济中创造出来的价值。庞氏骗局往往以不正常的高额回报来骗取投资者加入,一旦新加入的投资者减少或停止,这种商业模式就会崩溃。

为防范此类非法集资模式,业内人士建议投资者应多加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看清目前价值规律,不被高利诱惑。我市银行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当前进入降息通道,资金投资回报率并不高,无论是银行理财产品还是P2P理财的平均年化收益率都降至4%~5%左右,像月息30%这种超高的利率,根本是违背社会价值规律,难以实现的。

其次,缺乏监管。四川法邦律师事务所李百莲律师等法律人士认为,以“金融互助”等类似名义和主体的运作模式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的特征。根据《刑法》和国务院1998年7月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参与者的经济利益不受法律保护,也不被视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实践中,这类案件的受害人也难以通过民事途径保障自己的权力。故而一旦投资者误入此类金融传销陷阱,极可能遭遇血本无归求告无门的绝境。同时,这种模式招揽投资的门槛极低,投入的资金都缺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的第三方监管。

最后,警醒市民看清高额收益为诱饵的金融类传销模式的风险隐患。四川法邦律师事务所李百莲律师表示,《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行为……这类“金融互助”社区领导人的身份使整个参与者形成了上下线的关系,且领导人可以依据下线的数量和销售获得报酬,所以具有明显的传销特征,属于庞氏骗局范畴,往往以不正常的高额回报来骗取投资者加入,一旦新加入的投资者减少或停止,这种商业模式就会崩溃。

近期,银监会、工信部、央行、工商总局连续两次就此发出风险预警公告。对此,成都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审慎投资,防止利益受损。成都商报记者

原标题:警惕“金融互助”社区投资陷阱 看清金融传销违法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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