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 2015年11月12日凌晨,成自泸高速发生一起三车追尾碰撞的车祸,一辆轿车被撞得面目全非,可当交警赶到现场发现,轿车司机失踪了!这是怎么回事?
11月12日凌晨0点,成自泸高速交警一大队接警,成都往自贡方向65公里加900米路段发生一起三车相撞事故。民警赶到现场,一辆轿车和两辆货车摆在路中间,轿车已被撞得面目全非,副驾和后排坐的两名男子幸无大碍,可奇怪的是,轿车司机消失了。两名男子称,自己和司机朋友彭某是朋友,出事时正在睡觉,惊醒后也没有找到彭某。民警闻到,两人身上和车里均有浓重的酒味。
其实彭某并没有走远,他正躲在围栏外,远远地望着正在处理现场的交警。原来,他和朋友一同从成都返回自贡,晚饭间喝了酒,彭某自称只喝了一两瓶啤酒。
推杯换盏直到深夜,三人才动身出发,行至半路,不慎追尾了前方货车,又与后方的另一辆货车碰撞。彭某吓坏了,自知被交警逮到酒后驾驶,将被重罚。于是,他跑下车翻过围栏躲了起来。几个小时后,交警撤离现场后,他顺着围栏外的小路走到了仁寿,让朋友开车将他接回了自贡。
成自泸一大队立即启动逃逸事故工作预案,大队长袁垅将办案民警分成现勘、取证和追缉三个工作小组,现场勘查,收集痕迹物证,并分别向自贡方向、成都方向以及现场路段护栏外的村庄、道路、山林等地搜索。
通过连夜工作,交警锁定了彭某,赶至自贡市大安区家中,发现他并未回家,其家中父母也不知道其去向。民警告知其父母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劝告彭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月16日,彭某在亲属陪同下来到成自泸一大队接受事故调查。通过调查取证,11月26日,成自泸一大队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彭某因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之规定,涉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由于民警到其家中走访时,发现彭某父亲因在工地做工时腰椎骨折,无法行动,生活不能自理,家中无人照料。为便于他处理家中事务,民警依法对其开具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责令15日内接受处理。彭某待其父亲伤情有所好转,其妻子从外地回来后,于2016年1月21日到成自泸一大队接受处理。成自泸一大队对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并报请仁寿县公安局批准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1月22日,办案民警将彭某投送仁寿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图片由警方提供)(客户端记者 李天宇)
原标题:男子高速路上酒驾追尾 翻护栏和交警“躲猫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