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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建议用人单位设母婴室 给予准爸爸产检假(3)

2016-01-29 10:14   来源: 四川在线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建议3 免费出生缺陷干预

给生育提供更多关怀措施,甘华田还建议:对高龄产妇实施免费出生缺陷干预。

具体来说,他建议通过“三级防线”为高龄产妇免费预防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是孕前咨询和检查,二级预防是产前一系列的筛查,三级预防是新生儿疾病筛查。

“高龄产妇是‘全面二孩’的重要生育力量,”甘华田认为,针对高龄产妇的这项福利,能有效降低出生缺陷人口的数量。

另外,甘华田建议给女性选择延长哺乳假的可能,“提供半年停薪留职哺乳假,让女性自由决定是否休这个假。”

建议4 给企业减轻负担

省人大代表、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徐俊波建议,在制定诸多直接惠及女性生育的福利措施时,须考虑给企业减负。

“不得不承认,女性在求职时本来就没有男性有优势,如果生育福利仅仅围绕女性本身不断扩大,可能会给女性就业造成更多阻力。”徐俊波说,给予女性足够照顾的同时,也要给企业减负。

他认为,当企业做到了保障女职工生育假,提供良好的哺乳条件等企业责任时,政府也应当给予其鼓励和肯定,如通过财政补助、减免税收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减负,也是间接给女性就业减小阻力。”

建议5 修订“实施办法”

上述建议该怎么执行?甘华田等省人大代表一致认为,不管是女性生育福利还是企业减负,都应立法保护。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对女性生育和哺乳等均有关怀性要求,如原文提到,“各单位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并为女职工哺乳提供条件。”

但冉崇兰说,实施办法需要做更完善的修订,“比如,实施办法提到了为女职工哺乳提供条件,却没有设置母婴室这样具体的要求,在执行过程中难免打折扣。”

“该实施办法颁布已经十多年,”甘华田认为,在全面二孩的新背景下有修订的必要性。徐俊波则认为,规定应当上升为地方条例,以保证相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回应】

用人单位对母婴室各有看法

省人大代表们提出的各种关怀性福利,对涉及单位来说是否强人所难?以企事业单位设置母婴室为例,记者采访了解到,企业负责人各有看法。

“设不设置母婴室,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四川某连锁超市的负责人说,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置母婴室,很有必要。“我们公司虽然女性员工超过了7成,但设置母婴室并不现实,因为超市场地比较小,顾客停留时间短,员工也很分散。”这位企业家认为,大型商场等人员集中的地方,设置母婴室就很有必要,“给妈妈们提供方便。”

四川一地产行业的负责人告知,他们单位已经逐步开始设置母婴室。他认为,设置母婴室很有必要,是妈妈们的生育福利,也应该全力落实。“凡是准妈妈、新妈妈们该享有的一些福利,包括产假、哺乳假等,都应该做好保障工作。”

四川省某政府部门分管后勤保障工作的负责人则表示,以他所在的单位为例,没有额外增设母婴室的必要,“单位很多办公室内都有一个专门堆放文件等物品的隔间,实际上能满足母婴室的主要功能。另外还有茶水间,到目前为止都能满足女职工的需要。”

原标题:省人大代表建议用人单位设母婴室 给予准爸爸产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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