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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嫌疑人鼻子上打马赛克 专家:有失妥当

2016-02-02 18:29   来源: 中国广播网   编辑: 粱巍   责任编辑: 马兰

警方在嫌疑人鼻子上打马赛克 专家:有失妥当

警方在嫌疑人鼻子上打马赛克

央广网北京2月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年1月,安徽警方在抓获几名人贩子时,在嫌疑人照片的额头部位写上“马赛克”三个字曾经引发热议。当事小编回应说,这是出于对嫌疑人的厌恶,才这么做,且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应该如何打码。

最近,又有网友发现,在北京市公安局便衣反扒民警的微博上,嫌疑人照片的鼻子部位被打了马赛克,这一行为同样也引发了热议。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防止照片被人随意下载。究竟给犯罪嫌疑人的马赛克该怎么打?不打马赛克,是否就侵犯了嫌疑人隐私?

2月1号,北京市公安局便衣反扒民警在微博上发布了一组涉嫌偷窃的嫌疑人照片。部分照片中的马赛克,只是打在了鼻子上,嫌犯的面部特征仍然清晰可见。

对此,北京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不愿过多回应,只是说这些照片都是用手机打的马赛克、进行处理发布的;之所以打在鼻子上,也只是为了防止照片被人随意下载,并没有太多别的考虑。

其实“马赛克”的话题,已不是第一次受关注了。今年1月,安徽太和县发生了一起女童被抢的案件。嫌疑人落网后,微博“中警安徽”公布了他们的照片。在这些嫌疑人的头顶上,都用汉字写着“马赛克”三个大字。这条微博,转发量已超过2万次,有1万多条评论。有网友认为,对待抢孩子的嫌犯就该曝光,称这是“史上最帅的马赛克。”不过也有人发问,这样否侵害了犯罪嫌疑人的隐私。

有调查显示,对于是否有必要规定给嫌犯打马赛克,超过七成的网友都认为没有必要,只有不到两成的人表达了不同观点。

支持群众认为,这真不叫侵犯隐私权,就应该把这些人的相貌登出来,对其他的犯罪分子也是一种震慑。

反对群众则认为,打上比较好。以后改过自新,让大家认出来,对他重新做人有影响,隐私权也无法得到保证。

“中警安徽”曾回应,对此国内外都没有明文规定,各地一直依据不同情况自主决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这个并没有具体的规定,法律也不可能规定的这么细。办案部门根据案件需要和社会治安状况,认为这种案件当前高发,有必要通过这种方式予以震慑,但做相应的技术处理就可以。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认为,根据我国宪法和刑诉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的人权、隐私权等权利,同样应该受到保护。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则表示,虽然国内确实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必须给嫌疑人打马赛克,但在报道的画面或图片中,对嫌疑人进行面部处理,是出于新闻伦理的考虑。

朱巍认为,出于新闻伦理方面的考虑,并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现在叫的是“犯罪嫌疑人”,没有定罪,存在他没有罪的可能性。事实正义和程序正义是有区别的,一旦到法庭后,证据链断了,没有办法定罪,按照程序有可能会无罪释放或不予起诉。如果不打马赛克,万一无罪释放了,造成的后果是没办法挽回的,对方可以按照侵害肖像权或名誉权进行起诉。

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支伟炜律师则认为,官微曝光嫌疑人的容貌,初衷可能由于对嫌疑人的痛恨、想震慑此类犯罪分子,但都是建立在有罪推定之上,属于情感战胜了理智,还是应该遵守相关规定。

在支伟炜看来,犯罪分子的行为的确令人痛恨。情感上能理解,但不太恰当。这种行为表示感情战胜了职业操守,但还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不过,朱巍也表示,对嫌犯信息的公开程度,也要区分不同的情形。比如嫌犯在逃,还存在继续危害社会安全的可能,是可以发布他的通缉照片,而不涉及侵犯隐私的问题。

朱巍指出,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提到,个人隐私虽然受到严格保护,但有几种情况是可以被合理使用。其中有一个就是为公共利益。比如对外通缉杀人犯、连续杀人犯,这种是对公共利益有影响的;第二是国家机关的行为,知道这是人贩子但找不到他,需要别人来认,对这个人的照片使用是可以的。还有像追逃,照片一定是公布的而且没有马赛克,这时候已经不适用隐私了。

原标题:警方在嫌疑人鼻子上打马赛克 专家:有失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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