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南充2月29日讯 谎称自己能帮人直接代办驾照,家住南充嘉陵区的男子吴某通过伪造驾考成绩单、驾驶证等手段,先后对10余名社会人员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达11万元。近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南充嘉陵法院获悉,因涉嫌诈骗罪,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6万元。
吴某,今年33岁,南充嘉陵区安福镇人。从2011年起,吴某开始兼职帮南充某驾校招学员,并从中获取一定提成。在驾校工作期间,吴某偶尔开驾校的车回乡转悠,并对乡邻谎称自己有关系,只要交钱就能直接代办驾照或顺利通过考试,如果没有拿到驾照或者没有通过考试将全额退款。
2011年6月,邻居杨某先交给吴某2800元报名费。通过科目一考试后,杨某多次要求吴某带她练车,但吴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几经周折,杨某最终没有如愿练到车而是拿到了吴某退还的1500元报名费。但吴某却信誓旦旦称,自己可以在广西那边能直接办理驾照,报名者不用参加考试。在吴某反复劝说下,杨某又向吴某交了3500元。过了几天,吴某果真带杨某前往广西河水县交管局拍了证件照片,做了体检。
在此过程中,吴某又谎称在那边办理驾照需要协调关系,再向杨某索要2000元,并向杨某保证几个月后能拿到驾照。回到南充,杨某联系吴某询问驾驶证的事情,但吴某却以“最近那边查得严,要等一阵子”等各种理由推脱。直到2015年初,杨某得知吴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据统计,在2011年至2014年间,吴某先后共诈骗十多人,骗得金额达11万多元。
2015年1月,吴某到嘉陵公安分局投案自首。2015年7月,嘉陵区人民检察院以吴某涉嫌诈骗罪向嘉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骗得人民币1168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以上判决。(记者 何春林)
原标题:南充男子谎称能代办驾照 诈骗金额达11万多元